6月27日,广西银行业协会21家会员单位的代表在南宁共同签署了《广西银团贷款公约》、《广西银行业合规风险管理自律公约》和《广西银行业联合防范和打击信用卡恶意透支公约》。“三个公约”的签署,标志着广西银行业为有效防范金融风险,在理性竞争的前提下加强合作、实现共赢,提供了又一个平台。“三个公约”的实施,必将在规范和推动广西银行业银团贷款业务发展、培育合规经营文化、有效打击信用卡恶意透支行为以及维护良好的银行业市场秩序等方面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广西银团贷款公约》有利于规范银团贷款业务,促进银团贷款市场有序、健康发展,保护银行的合法权益,发挥广西银行业的整体优势,分散和防范信贷风险。
《广西银行业合规风险管理自律公约》有利于促进广西银行业依法合规经营,强化广西银行业合规风险管理,推动合规文化的建立,维护银行业安全稳健运行。广西银监局提出2008年为广西银行业“合规建设年”,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以加强合规建设,培育合规文化,推进合规实践,着力构建防范案件和违规行为的长效机制。《合规公约》的签署,必将进一步促进广西银行业良好的合规文化建设,为银行业的安全规范经营、实现快速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广西银行业联合防范和打击信用卡恶意透支公约》有利于遏制和打击信用卡恶意透支行为,防范信用卡业务风险,促进信用卡产业健康发展,创建稳定和谐的金融环境。通过采取措施打击金融犯罪行为,努力防范信用卡业务风险,促进信用卡产业健康发展。
“三个公约”的签署,既是银行业金融机构自身发展的需要,也是广西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举措,必将对广西银行业稳健、快速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来源: 广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