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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推进产业转移 各地市根据自身优势明确定位

日期:2008-07-04

  6月30日下午,全省推进承接产业转移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在省政府召开。副省长景俊海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强调各地市要将产业转移作为工作重点,快速的抓住此次机遇,根据自身特点创造和发挥优势,进行明确的定位,找准承接方向。

  省商务厅、发改委、财政厅等部门及各地市的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3至5年内 全省累计承接产业转移5000个

  省商务厅厅长李雪梅在会上宣读了《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承接产业转移工作的意见》,首先提出了陕西在未来几年内在承接产业转移方面的目标任务。经过3—5年努力,全省累计承接产业转移项目5000个,引进外省资金突破3000亿元,初步形成20个工业产业集群,100个具有一定规模、产业协作配套、基础设施比较完善的工业园区,形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产业体系。

  发挥自身优势 各地市选准产业承接点

  全省承接产业转移以“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为重点,同时加强与东盟地区重点国家的产业合作,进一步拓展与港澳台地区及日韩、欧美等重点国家的合作领域。

  承接产业布局将以高新技术产业、装备制造业、能源化工产业、现代服务业、特色资源开发与加工业的产业承接为重点,着力引进对产业聚集和开放型经济贡献度大的骨干企业和重大产业项目,大力培育和发展飞机、汽车、输变电、工程机械、机床、能源化工、新一代移动通信、集成电路、软件、医药、果品等产业集群。各市区要结合自己的产业发展规划,选准产业的承接点,提高承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关中地区:利用其区位、产业和科技优势,重点承接高新技术、装备制造、航空航天、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文化及旅游产业,加快培育和形成区域经济增长极,成为带动和支撑西部大开发的战略高地。

  陕北地区:重点承接煤化工、石油化工和电力产业,发展现代能源化工产业体系,打造能源重化工基地。

  陕南地区:重点承接现代中药材、绿色食品、生态旅游、水利、优势矿产开发,打造绿色生态产业基地。

  各类规费能免就免 开设土地审批“绿色通道”

  各级政府要设立承接产业转移专项资金,加大对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专业投资促进机构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激励机制建设、鼓励类重大产业转移项目财政资金支持和银行贷款贴息的扶持力度。

  对于转移项目的各类规费、手续费等,按照能免则免、能减则减、就低不就高的原则,实行相应的减免政策。转移企业整体收购我省国有大型企业,对被收购企业原有的不良资产,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予以核销,对非经营性资产准予剥离。整体转移企业落户陕西后首次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中国出口名牌等国家级品牌的,按照有关政策由省政府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对符合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鼓励类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70%以上的转移企业,2010年前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开设土地审批“绿色通道",优先审批产业转移项目用地及配套设施用地,报批流程从简从快。对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小的产业转移项目,优先给予安排用地指标,优先安排用电、用气、用水计划和指标,确保项目及时落地、按期投产。

  外来投资者贡献突出可授予“荣誉市民”称号

  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要把承接产业转移与发展园区经济相结合,以开发区(园区)为主要承接载体,通过政策扶持和生产要素倾斜配置,鼓励以专业产业园区的形式承接产业链或产业集群整体转移。充分利用各类投资促进活动,建立与国际国内500强“一对一"、“面对面"、“点对点”的联系互动机制。鼓励国内外企业参与我省基础设施建设,形成具有陕西特色的产业链配套体系。

  吸引国内外投资者以独资、合资和参资入股等方式,为来陕创业企业主、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在陕落户、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绿色通道”。按照“政府推动、企业主体、市场运作、互利多赢”模式,建立“政府一中介一企业(开发区)"联动的投资促进体系。切实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和服务承诺制,完善“一站式”服务、“并联式”审批、“联合”审批等审批服务方式,提高政府服务效能。

  省政府每年从财政拿出资金,奖励在承接产业转移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地区、部门、园区、企业和招商代理。省政府将把承接产业转移工作纳入年度考核之中,特别突出的干部将优先推荐其参加全国劳模、“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等的评选。对转移到我省的重点纳税大户企业负责人,符合条件的,可推荐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任职人选;对贡献突出的外来投资者可授予“荣誉市民”等称号。

  省政府成立承接产业转移工作领导小组,由省领导任组长,成员由省级相关职能部门和各市区组成,办公室设在省商务厅。对重大产业转移项目,要实施领导负责、部门督办、跟踪落实责任制,加强督促、指导和考核,进行“签约一落地一投产一达效"全程跟踪管理和服务,及时解决存在问题。

  以“飞地经济”模式促进陕西省内产业转移

  无论是国内产业转移还是省内的产业转移,各级政府都应高度重视。关中地区与陕南、陕北地区合作双方要建立联系沟通工作机制,继续办好“西洽会"的同时,组织举办省内产业承接转移洽谈会。关中市区每年要组织本地企业到陕南、陕北,开展l一2次对口考察、交流与产业转移洽谈活动,协助陕南、陕北举行大型招商引资活动。

  以“飞地经济"模式促进省内产业转移。鼓励省内地区之间、企业之间,按照市场导向和产业布局原则,共同开发项目、兴办产业转移园区。对引进的鼓励类转移园区或产业链企业产生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地方所得部分,可由两地政府分享。

  省上每年将安排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专项资金用于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智力扶贫、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等。省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支持陕南、陕北地区产业转移园区发展专项转移支付金。鼓励有实力的投资者参与园区建设,对发展快速、结构合理、特色突出、承接工作显著的市县园区,可授予省级专业化园区或者专业化基地,或者提升为省级开发区或园区,给予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来源:西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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