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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加大北疆地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力度 每人补贴50元

日期: 2008-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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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5日上午召开的北疆地区农牧民转移就业抗旱增收座谈会上获悉:新疆将进一步加大北疆地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力度,对参加劳务创收培训的农牧民每人补贴培训经费50元,力促农业损失劳务补,确保受灾地区农牧民灾年不减收、少减收。

今年以来,我区大部地州遭遇灾害性天气,给农牧业生产造成严重损失。一些受灾严重的农牧民,基本生活都出现了困难。

确保大灾之年农牧民不减收、少减收,是目前受灾地区最大的民生问题。伊犁、塔城、阿勒泰、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等地州把农牧民转移就业作为抗旱增收的一项重要措施,积极组织农牧民向城镇和二三产业转移就业和创收。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要求各县抓好到产棉区拾棉花和非农劳务工作;塔城分组分户制订了“抗旱救灾就业援助计划”,举办专题洽谈会30多场,提供就业岗位2万多个;阿勒泰采取就近转移和向外转移相结合,依托工矿企业、旅游服务业等大力开展劳务输出;博州给予劳务输出机构输出1人奖励50元,带岗位信息深入农户家中等。

截至6月底,伊犁州实现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24.5万人次,转移就业创收5.16亿元;塔城转移就业2.01万人次,创收3815万元;博州1.11万人次,创收3815万元;阿勒泰地区截至目前转移3.47万人次,创收7193万元。

自治区政协副主席黄昌元出席会议并指出,目前我区抗旱救灾工作进入关键阶段,受灾地区要加大农业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的转移力度,切实增加农牧民来自非农产业的收入,努力做到“农业损失非农业补、作物减产农民不减收”,保证受灾农牧民家庭一户至少转移一人。要抓住自治区各地拾棉花、摘番茄、拔亚麻、收玉米以及农田水利、矿产开发、农村道路、小城镇建设等就地就近创收机会搞劳务创收,同时抓好异地转移就业和转移就业培训力度,最大限度促进受灾农牧民转移就业、抗灾增收。


来源:新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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