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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与长三角地区人才开发合作交流工作进展顺利

日期: 2008-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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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疆与长三角地区人才开发合作交流的基本情况
新疆与长三角地区人才开发合作交流是东西部地区区域人才交流与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新疆作为西部大开发的重点,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和美好的发展前景,但由于历史的原因和自然条件的限制,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社会事业基础薄弱,尤其是人才严重匮乏的问题,已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瓶颈”,对人才的需求更加迫切。为了实现新疆特有的资源优势、区位优势和长三角地区的人才智力优势有机结合,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人才智力支持,2007年5月,我厅分别与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人事厅(局)签署《人才开发合作交流会会议纪要》,初步确定了合作原则与合作项目。2007年9月,在乌鲁木齐举办了新疆与长三角地区人才开发合作交流合作项目启动仪式,自此,自治区与长三角地区人才开发合作交流正式展开。
二、新疆与长三角地区人才开发合作交流的进展情况
(一)达成合作共识,确定了合作原则
经过充分的洽谈协商,我区与长三角地区人事部门共同认为,开展人才开发合作交流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区域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开展合作对于充分发挥双方在人才开发方面的共性和个性优势,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智力支持具有积极的意义。
根据合作基础和新疆与长三角地区不同特点,确定了合作原则:一是平等互惠、先易后难、稳步推进。两地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目的,积极开展人才开发合作。在具体合作项目上,采取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原则,并逐步扩大合作范围,推进双方合作由单一项目合作、双边合作、点对点合作,逐步向多领域合作、多边合作、面对面合作发展,拓展更大的合作空间,协调推进各地人才资源开发进程。二是优势互补、政府推动、市场主导。积极学习和相互借鉴对方在人才开发工作方面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充分发挥两地的比较优势,实现人才信息、人才资源、人才政策创新成果等各个方面的共享,促进优势互补,提高区域人才资源开发的综合实力和整体水平。双方人事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搭建合作平台,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人才资源开发中的基础性作用,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使两地间的人才资源开发合作具有强大生命力。
(二)建立合作机制,明确了合作项目
我区与长三角地区人事部门共同认为,开展人才开发合作交流有着广阔的发展空间,双方将围绕人才开发工作的热点以及人才发展的需要,与推进人才合作的开发能力和技术手段相适应,坚持可持续发展和长效机制,合作双方的业务部门根据需要建立工作推进制度,共同开发人才合作项目。双方定期汇总合作项目的进展动态,完善项目质量的监督机制。主要在四个方面重点开展合作:一是加强各类人才的交流和引智项目合作。积极开展人事部门干部互派和交流学习工作,提高人事干部的综合素质和管理水平;启动博士后人才交流合作项目,加强双方博士后之间、博士后与企业之间的交流合作,实现博士后联合培养和博士后流动站共享;积极开展引智项目合作,三省市为新疆提供引智荐才服务,促进新疆“二次引进”工作;加强人才智力与经济项目合作,三省市为新疆引进高层次人才牵线搭桥,提供交流平台。新疆为三省市来疆企业提供人才智力服务,逐步建立起互利互惠的共享机制;加强高技能人才交流与合作,组织高技能人才互访,开展岗位技术竞赛合作,相互承认竞赛结果;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合作,共享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鼓励高校毕业生跨区域流动,联合举行跨区域毕业生交流会。二是开展学术交流和人才培训工作。合作双方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联合举办高级研修班,广泛开展学术交流。邀请长三角地区专家来疆讲学、调研,开展工作和学术交流。新疆有计划地系统组织培训班赴长三角地区进行中短期培训。长三角地区为新疆开展继续教育提供课程设计、培训教材和师资。三是构建人事人才服务合作平台。加强网上人才市场合作,实现双方人才网链接,共享人才数据库信息、人才需求信息和项目开发信息,联合举办网上人才招聘会,共建毕业生网上人才市场;合作发展异地人事代理,互设人事人才服务窗口,努力消除人才流动中的区域性障碍;合作开发人才派遣服务项目,双方人才派遣机构在资源互用、利益共享的原则下相互派遣急需人才;建立统一开放的人才市场,充分利用双方的地缘优势和对外窗口开展国际人才交流,建设国际型人才市场和人才港。四是建立人事人才政策交流和理论研究合作机制。双方定期组织召开人事人才工作理论与实践研讨会,建立高峰论坛,针对人事人才工作中遇到的热点、难点和共同关心的问题进行探讨,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交流人事人才政策和人事信息动态,总结交流工作经验。
(三)加强沟通合作,开展了交流活动
一是举办区域人才开发合作论坛,开展了专家讲学活动。在去年启动仪式举办后,围绕“区域人才交流与合作”、“整体性人才资源开发”、“全国人才市场的建设现状及发展趋势”、“公共管理核心课程中公共服务部分”等内容,邀请知名专家举办了合作论坛。同时,邀请长三角地区卫生、教育、环保、企业经济管理、人才开发等领域14名著名专家学者(其中博士生导师5名、硕士生导师4名),组成专家讲学团,到自治区有关厅局和乌鲁木齐市、昌吉州、巴州开展讲学活动,进行了学术交流。今年4月,邀请上海市专家来疆赴昌吉州和自治区党校进行有关政务礼仪的讲学活动。上述讲学活动,涉及了人事人才工作发展的前瞻性问题,有关领域的攻关项目、技术难题和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的创新理念,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反响非常强烈。二是组织考察调研,更新了思想观念。去年10月,我厅调研组赴上海、江苏、浙江三省市进行考察调研,对合作项目进行了对接,进一步学习借鉴长三角地区人事人才工作的成功经验、典型做法,推进人才开发合作交流工作的发展。通过考察调研,开阔了视野,更新了观念,更加深刻地感受到人事人才工作在理念思维、职能定位、服务模式、发展方向等方面的创新发展,受益颇深。尤其是在紧贴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谋划和推进人事人才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拓展人事工作领域,完善人事公共服务体系,加强人才载体建设,健全投入保障机制,做好高层次人才引进和紧缺人才培养等方面,进一步解放了思想,部分考察调研成果已经反映在了今年的工作部署中,影响将是长远的。三是开展了人才培训工作。去年借启动仪式之机,举办了人事部西部地区人才市场建设与管理培训班,对我区基层人事部门负责同志和我厅副处以上干部进行了业务培训。启动仪式举办后,已在上海组织2批人才服务中心业务骨干培训、2批乡镇干部出境前专题培训和1期县处级干部处置公共事件专题培训。此外,去年还邀请江苏省派选手参加了我区举办机关事业单位电工岗位和网络操作员岗位技术竞赛,促进了我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我厅外国专家局也与长三角地区外国专家局签署了《引智项目合作协议》,推进自治区与长三角地区在引智项目方面进一步开展合作。
三、深化与长三角地区人才开发合作交流的主要打算
在现有基础上,将根据与长三角地区三省市《人才开发合作交流会议纪要》精神,本着积极主动、着眼急需、稳步推进、务求实效的原则,全面启动合作项目,稳步拓展合作范围,逐步完善合作机制,并积极研究制定中长期合作计划,健全工作制度,建立长效机制,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是以需求为牵引,推进人才工程。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根据更好实施“人才强区”战略的要求,紧紧围绕自治区重点发展领域、特色优势产业和重点行业的发展,研究实施“领军人才工程”、“高层次紧缺人才工程”和“专业技术人员素质提升计划”,大力发展博士后事业,积极加强国外智力引进工作。一方面,研究制定自治区引进人才优惠政策,利用长三角地区高级人才招聘会、国际人才交流会、海外人才招聘窗口和各类人才服务中介组织,积极牵线搭桥,动员组织区内各类企事业单位开展人才引进工作;另一方面,围绕我区重点建设项目、科技研发项目面临的重大难题,以柔性流动的方式,聘请长三角地区高层次紧缺人才来疆进行项目论证、技术指导和课题攻关等短期服务,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积极开展“专家新疆行”活动。同时,积极争取支持,进一步开展人才培训工作,研究制定中长期培训规划,探索建立专业技术人员对口援疆制度,有计划、分批次地培养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骨干人才和紧缺人才。
二是以市场为平台,实现资源共享。针对区情特点,适应政府职能转变和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日益明显的形势,通过与长三角地区的人才开发合作交流,以人才服务业为平台,逐步打造人才资源共享、信息资源联动的有效载体。在实现政府人才网相互链接的基础上,建立统一开放的网上人才市场,发布人才信息和政策信息,开放人才数据库,联合举办网上人才招聘大会,开展远程招聘、远程应聘、远程咨询等服务项目,充分发挥网点空间布局优势,并逐步推进异地人事代理和人才派遣业务的开展。待条件成熟后,结合我区构筑向西开放格局和区域性国际商贸中心的建设,抓住机遇,着眼特色,协调长三角地区三省市在我区联合建立面向中亚地区的国际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组织开展国际人才交流活动。
三是以项目为载体,完善合作机制。随着新疆特色优势资源开发进程的加快和国家援疆工作全方位对口支援的政策推动,逐步将开展区域人才开发合作交流由支援、帮助更多地转向“政府推动、市场主导”和“优势互补、互利双赢”,完善合作机制。立足于我区优势资源开发战略和承接长三角地区产业转移,充分发挥新疆特色优势资源开发的项目吸引力,引进人才、服务企业,经济合作交流与人才合作交流互动,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区域人才开发合作,进一步凸显互补性,巩固成效,共同发展。


来源:新疆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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