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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稳步推进水土保持工作

日期: 2008-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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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海省国土面积72万平方公里,境内水力、风力、冻融、重力侵蚀以交错形式出现,其中,水土流失面积35.18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的49.1%。

  青海省水土保持工作是从1956年开始的,经历了起步阶段、零星治理阶段、稳步推进阶段到目前的依法综合防治阶段。近年来,坚持“防治结合,保护优先,强化治理”的工作方针,在继续完善东部地区不同类型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模式、开展以小流域为单元的综合治理和东部黄土高原淤地坝工程建设的同时,对西部和南部降水适宜地区,注重和充分利用生态系统的自我修复功能,恢复植被覆盖,加大预防监督和保护力度,从而加快了水土流失防治步伐。据统计,截止2007年底,全省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970.42平方公里,开展综合治理小流域307条,已达标验收266条, 建设淤地坝352座,建设各类水土保持工程近2万余项。

  目前,全省各州(地、市)和县及部分乡镇已设立了水保机构和水保监督执法机构,初步形成了省、地、县、乡综合治理、预防监督网络。

来源: 青海省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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