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银川海关与内蒙古海关签署了区域通关合作备忘录,标志着宁夏与内蒙古全力推进构筑边境口岸经济通道的协作正式启动,由此宁夏将进一步拓宽向北、向西的进出口通道。
为加强跨区域口岸合作,推进口岸功能延伸,发挥内蒙古自治区边境口岸优势和宁夏口岸的货源优势,形成跨区域合作的“大通关”态势,又快又好地发展两地外向型经济,宁夏回族自治区口岸办公室与内蒙古自治区口岸办公室充分协商,决定建立以区域经济发展为基础、跨区域现代物流为依托的新口岸合作机制,并签订跨区域口岸合作备忘录。该备忘录将充分发挥两地口岸功能,建立口岸部门的联运机制,加快贸易投资与发展,创新发展多式联运,推动海关、检验检疫、民航、铁路、公路、代理等部门对口沟通与合作。携手共建,发展两地口岸经济,密切配合,提高口岸通关效率,优势互补,促进两地外向经济的快速发展。
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宁夏—内蒙古自治区口岸合作协商会议”,解决企业通关、运输等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随时沟通情况,交换意见,落实具体合作项目,协调解决口岸合作中的有关问题。
双方适时组织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铁路、民航等部门进行互访考察,座谈交流,通报情况,征求意见和建议,解决异地通关、直通放行、班列运输以及其他具体问题。
建立口岸合作信息联络制度。保持畅通的口岸信息联络。通过电子信息等联系途径和手段,交换口岸相关数据信息、工作信息、工作动态、工作经验等等。建立通讯联系网络,确定联络人员,确保联系渠道畅通。
充分发挥大陆桥作用、实现口岸功能延伸。延伸内蒙口岸功能到宁夏惠农、银川、中卫等陆路口岸,签订两地口岸联检部门跨区域合作协议,并把宁夏陆路口岸纳入内蒙—西伯利亚大陆桥铁路网,如搭乘“如意号”国际集装箱专列,拓宽宁夏向北、向西的进出口通道。
设立口岸物流快速通道。内蒙古自治区各口岸优先为宁夏快速办理转关和通关业务。两地口岸部门切实兑现服务承诺。
宁夏鼓励企业到内蒙古口岸投资、合资建设集装箱场站或进出口货物集散堆场,设立办事机构,内蒙古自治区各口岸提供必要的优惠政策。按照“大通关”的要求,双方将不断拓展转关合作领域,逐步建立与重要城市快速转关合作机制。
建立一体化通关信息网络。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充分运用双方电子口岸信息资源,完成两区电子口岸信息联网,实现政务信息和通关业务信息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为外贸货物进出口提供远程、高效、便利的“一站式”通关服务。
来源: 宁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