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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加快山区综合开发 每年投入不低于五亿

日期: 2008-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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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明年起,省级财政每年新增投入不低于五亿元重点支持山区特色产

近日召开的省委常委会讨论通过了《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政府关于加快山区综合开发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决定》。《决定》提出,将以增加农民收入、加快山区群众脱贫致富为核心,以改善山区基础设施、发展山区产业经济等为重点,以加大投入和政策倾斜为保障,进一步加大云南省山区综合开发步伐,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多年来,省委、省政府始终把山区作为“三农”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不断创新发展思路,加大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山区面貌发生了可喜变化。但广大山区仍然是云南省经济社会发展最薄弱的地区,是扶贫攻坚、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的主战场,是缩小城乡差距、实现云南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重要的着力点和突破口。为此,省委、省政府在总结过去围绕山区优势资源、发展农村经济、致富农民群众、推动社会进步的经验基础上,制定和出台了加快山区综合开发的《决定》。

《决定》指出,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山区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山区经济、促进山区公共服务、保护山区生态环境,要以加大投入和政策倾斜为保障,引导资金多往山区投入、企业多往山区发展、人才多往山区流动、干部多往山区蹲点,最终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和管理民主。到2012年,力争使山区农民人均纯收入由2007年的2120元提高到4000元以上,农民人均占有粮食400公斤以上。林业总产值超过600亿元,畜牧业总产值达到1000亿元。农产品加工产值突破1000亿元,主要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60%以上。新改建山区农村公路5万公里以上。实现农民人均有1亩高稳产农田,解决75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优势特色产业初具规模,基础设施有较大改善。同时,“普九”任务全面完成,公共卫生医疗救治和疫病预防控制体系进一步健全,森林覆盖率达到55%左右。

在推进山区基础设施建设中,将重点加快水利设施和能源建设,基本农田和高稳产农田建设,乡村公路和交通建设,全面开展农村绿色家园创建活动,加快城镇化进程,每年建成100万亩水浇地,建设100万亩高稳产农田和100万亩基本农田,新建150个乡镇客运站,并在1万个自然村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示范;在加快发展山区产业经济中,将建设60个优质粮油示范基地县,在16个县建设甘蔗“双高”生产示范区,在12个县市区建设高产优质茶叶种植加工基地,建设20个蔬菜外销示范县,重点建设70个核桃、10个油茶、10个油橄榄、20个膏桐、10个油桐基地县,重点建设50个生猪、30个肉牛、30个肉羊、20个奶牛、20个山地禽类基地县;在完善山区公共服务体系中,将进一步完善科技服务体系、农村流通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发展教育卫生文化事业;在保护山区生态环境方面,将进一步加大以滇西北为重点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加强对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江河源头、湖泊水库、重要湿地、水土流失重点防范区等重要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同时,深入开展“七彩云南保护行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生态农业和节约农业,促进可持续发展。

为保障发展目标和具体措施的落实,云南省将不断加大山区综合开发投入,从2009年到2012年,省级财政每年新增投入不低于5亿元,重点支持山区特色产业培育、粮食生产、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同时,还将通过建立山区综合开发扶持机制,强化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完善农村金融体系,简化用地审批手续,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激活林业发展潜力,深化农村各项改革等有力措施,全面加快山区综合开发步伐。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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