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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份青海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9.7%

日期: 2008-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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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份,青海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继续小幅回落,与上年同月比上涨9.7%,较上月回落0.2个百分点。其中,城市上涨8.5%,农村上涨12.0%。与上月比(环比),全省CPI上涨0.9%,城市和农村分别上涨1.1%和0.5%;其中,9月份,翘尾因素为6.3百分点,较上月减少1.1个百分点,新涨价因素为3.2个百分点,较上月加大0.9个百分点。

1、八大类商品及服务价格同比均呈上升趋势,涨幅从高到低依次排列为:居住类价格上涨20.4%,食品类价格上涨16.6%,烟酒及用品类上涨6.5%,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价格上涨4.7%,衣着类价格上涨2.8%,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价格上涨2.4%,交通和通信类价格上涨0.9%。居住类、食品类两项同比拉升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8.1个百分点,占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的83.5%。

2、八大类商品及服务价格环比上升拉升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一是受季节性因素影响,鲜菜、鲜瓜果、鲜蛋价格较上月分别上涨19.5%、10.5%和8.4%,猪、牛、羊肉、食用植物油环比分别下降2.7%、3.2%、6.5%和2.0%。由于影响食品类上升因素大于下降因素,使全省食品类价格比上月上升1.1%,涨幅回升2.1个百分点,拉动当月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升0.36个百分点;二是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价格上涨1.7%,影响总水平上升0.21百分点。其中,非义务教育学杂费上涨10.9%;三是居住类价格上涨1.5%,拉动总水平上升0.19百分点。其中,因煤炭价格上涨,导致其他燃料价格上涨9.2%。

来源:国家统计局青海调查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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