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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城乡居民住房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日期: 2008-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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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新疆克州乌恰县发生6.8级地震,9400多户抗震安居房经受住了考验,无一损毁,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乌恰县吉根乡斯姆哈那村村民江瓦依·阿拉甫告诉记者:“这次地震,我的一个羊圈塌了,幸亏9月底我们全家都搬进了抗震安居房,人都没有受伤。”

从2004年起,自治区开始实施城乡抗震安居工程,以增强地震多发区群众抗震防灾能力,改善人民群众居住条件和乡村面貌。截至目前,国家、自治区及个人已累计投入350亿元,我区已有188万户城乡居民建起了抗震房,830多万人搬入新居。抗震安居工程实施5年来,全疆共发生大大小小的地震2000多次,抗震安居房都发挥了明显的减灾效益,受到广大农牧民的欢迎。

与此同时,我区不断加大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加快构建多层次、多渠道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今年3月,66岁的低保户艾孜汗·阿木提搬进了吐鲁番市和谐小区的廉租房,她高兴地说:“每个月只要交60元,水呀电呀暖气啥都有,在外面这么便宜是住不上的,感谢政府和党的好政策。”

为了让国有困难企业职工、下岗职工中经济收入低,既没有能力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又不属于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无房户、住房困难户有房住,我区各地积极投资建设解危解困房,以建设成本价出售给符合条件的职工家庭。原昌吉化肥厂退休职工李久明去年连买房子带装修共花了7万多元,住进了70平方米楼房,一家人心里别提有高兴了:“现在的商品房我们根本买不起,这是赶上了政府给的优惠政策,我们过去住30多平方米的平房,6、7口子人住着床摞床,现在搬到了这个楼房里,也挺暖和,上下水各方面通风都挺好,住得挺舒心的。”

目前,我区已对1.42万户低保家庭实施了住房保障,去年年底,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等10个市县基本完成了对申请租赁补贴低保家庭的应保尽保任务,3400多户国有企业经济困难户和住房困难户住进了解危解困房。自治区建设厅党组书记徐国华:“今年年底前,我们要对全区住房困难的低保家庭基本做到应保尽保;另外到明年年底,我们还要保质保量地完成剩余的83万户城乡抗震安居房建设任务,使全区城乡居民的住房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来源:新疆人民广播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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