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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黄土高原地区生态环境将被全面治理

日期:2008-11-11

为加快推进黄土高原地区综合治理,根据国家要求,今年以来省发改委组织省农牧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局联合编制了《青海省黄土高原地区综合治理规划》。目前,《青海省黄土高原地区综合治理规划》初稿已编制完成,根据规划,我省黄土高原地区所在的东北部17个县(区)生态环境将得到全面治理。

  《青海省黄土高原地区综合治理规划》范围包括我省东北部17个县(区),即:西宁市四区三县,海东地区平安、乐都、民和、互助、化隆、循化六县、黄南州同仁、尖扎县以及海北州门源县、海南州贵德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林草植被保护和建设,规划实施封山育林育草、人工造林、飞播造林工程;草食畜牧业发展,规划实施人工种草、改良草地、棚圈建设、饲料机械、青贮窖;农田水利建设,规划实施淤地坝建设、坡改梯及配套小型水利水保设施、水窖、农田早作节水设施建设;农村能源建设,规划实施沼气池、节柴灶、太阳能等。

来源:西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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