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30年来,甘肃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1979年到1995年。甘肃省委在1979年进行了多种联产承包责任制试验的基础上,于1980年6月下旬,拉开了第一轮土地承包的序幕。1982年7月,中共甘肃省委印发了《关于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意见》,第一轮土地承包在全省范围内展开。
第二阶段为1996年到1999年。按照中央把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的要求,全省各地从1996年开始逐步进入了第二轮土地承包。1997年12月,甘肃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通知》,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工作在全省各地展开。
第三阶段从2000年开始,进入第二轮土地承包的巩固和完善阶段。全省各地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了农村土地承包和流转合同管理,制定了一系列保护农户土地承包权益的政策措施,有效地巩固和完善了第二轮土地承包工作。
通过两轮土地承包,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已经确立,农村土地政策政策得到较好落实。
土地承包“四到户”落实较好。至2007年底,全省家庭承包经营农户453万户,承包耕地4688.6万亩,签订家庭承包合同443.8万份,占承包户的98%;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437.5万份,占98.0%。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有序开展。至2007年底,全省流转家庭承包经营耕地63.5万亩,占承包耕地面积的1.4%,其中转包19.0万亩、转让6.2万亩、互换8.8万亩、出租15.9万亩、入股0.5万亩、其他13.2万亩,签订土地流转合同9万份。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的土地权益得到有效维护。2001年-2007年,全省调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30309件,占发生纠纷数30836件的98.2%。
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工作有效推进。全省建立县、乡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744个,有仲裁人员2473人。近年来,仲裁裁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3546件。
土地承包管理逐步规范。严格了机动地承包程序,明确了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制定了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规范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严格了农村土地征占用审批程序和补偿费分配留用制度,有效遏制了违法违规征占用土地问题。
来源:甘肃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