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数据资料显示,今年1至9月,云南省城镇10%最低收入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934.41元,同比增长23.8%,扣除价格上涨因素实际增长16%,远远高于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5%的水平。
2007年下半年以来,市场物价持续走高,为使低收入家庭生活不因物价过快上涨而受到较大影响,省委、省政府及时出台了对低收入家庭给予临时价格补贴的政策,人均月增加临时补贴30元,并从今年1月开始转为固定补助,从而最大限度地缓解了物价上涨给低收入群体带来的影响。今年1至9月,城镇10%最低收入家庭人均转移性收入958.13元,同比增长23.6%,其中5%贫困家庭同比增长49.6%。今年1月和7月,省政府又先后两次人均分别增加15元补贴。此外,省财政还专门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解决“低保”边缘群体的生活困难,最大限度地减少城镇贫困家庭的返贫率。同时,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低收入家庭,特别是“零”就业家庭成员的就业问题,近年来推出各种优惠政策,让低收入家庭成员通过劳动就业摆脱贫困。1至9月,云南省城镇低收入家庭有收入人口数同比增长28.6%,其中贫困家庭增长31.4%;低收入家庭中就业人口数同比增长12.3%。
廉租房、经济适用房政策,使低收入家庭和贫困家庭住房困难得到缓解。至9月末,云南省城镇低收入居民家庭人均住房建筑总面积比上年同期增长27.8%,其中,贫困家庭同比增长33.7%。低收入家庭居住设施配套的单元房比重提高,住房条件得到改善。9月末,低收入家庭居住普通楼房的比重比上年同期下降6.3%,其中贫困家庭同比下降10.5%。
来源:云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