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商务厅努力推进重点工程积极开拓农村市场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战略决策,目前,省商务厅正采取积极措施,努力培育新的消费热点,大力推进重点工程,开拓农村市场,扩大农村消费: 一是大力扩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经营范围。农家店既是城市工业品下乡的渠道也是农村农产品进城的桥梁,各相关部门积极支持农家店建设,如省财政按照每个农家店67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高于商务部每个农家店6000元的补助标准。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实施的情况来看,1个农家店各级财政平均投入1万元左右,却能带动社会投资约8万元;农家店在农村商业网点中所占的比例约为4%,销售额40亿元,却能占到全省县以下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的13%以上。同时,省商务厅积极鼓励农家店扩大经营范围,彩票、食盐、卷烟、代收水电费、代订报刊、通讯冲值卡等服务项目也纷纷入驻农家店,部分店面宽敞的农家店还成为当地居民休闲娱乐的场所。既拓展了经营服务内容,又增加了农家店收入。可见小小农家店也能做大文章。
二是认真抓好“双百市场工程”。2006年以来,云南省有4家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和4家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被商务部核准为全国“双百市场工程”建设改造项目,共得到国家扶持资金3407万元。建设改造项目包括农产品流通企业的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冷链系统,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基础设施、污水和废弃物处理中心、安全监控中心、检验检测中心等。“双百市场工程”的实施,有力推动了云南省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有效促进了农民增收、农村消费、解决就业和扩大内需,取得了非常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据测算,2008年“双百市场工程”7个企业和市场的项目建成后,批发市场可以新增年交易额近10亿元,流通企业可以新增年销售额近1亿元,带动就业人数将达3万多人,带动80万农民的增收。
三是稳妥推进“东桑西移工程”。2006年,商务部启动“东桑西移工程”。两年来,7个基地县的8个项目共得到国家扶持资金1600万元。在“东桑西移工程”带动下,预计今年年底全省桑园面积将达到120万亩,比2007年新增10万亩,全省养蚕农户达到30多万户,当年产鲜茧3.8万吨,实现农业产值8亿元。“东桑西移工程”顺利承接了东部茧丝绸产业向西部的梯度转移,比较效益明显,政府支持,农民欢迎,加快了云南省山区经济开发的步伐,实现了农民增收,有力地促进了县域经济和绿色支柱产业的发展。
四是积极开展乡镇农贸(集贸)市场建设改造试点工作。2007年,省财政安排2000万元的农村市场体系建设资金,省商务厅启动了乡镇农贸(集贸)市场建设改造试点工作,在全省30个乡镇开展了31个市场建设改造,对当地农产品流通和农村消费环境的改善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使乡镇农贸(集贸)市场向规范化、标准化方向发展。促进了农产品流通,为农村经济发展建设交易平台,为乡镇广大消费者营造舒适、放心的消费环境,深受农民和当地政府欢迎。
五是努力争取“家电下乡”试点。云南省作为西部地区的边疆民族省份,农村家电供求矛盾十分突出。按照商务部、财政部“家电下乡”试点工作的要求,省商务厅已会同省财政厅上报了《关于将云南省列入第二批家电下乡试点地区的请示》,并专题向商务部进行了汇报,请求将云南省列入全国第二批“家电下乡”试点地区。
在此基础上,将积极发展商业服务业,改善消费环境,促进城市消费:一是要做好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按照商务部要求,把关系民生的大众化餐饮、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设、标准化菜市场等纳入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实施,促进商业设施科学合理布局,打造符合各类消费群体的商业街区和网点。二是完善各种服务业,大力发展现代物流和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紧紧围绕方便城市居民消费这一主体,鼓励发展便利店、维修店等服务业,扩大便民服务范围。三是围绕商务部“便利消费进社区、便民服务进家庭”的“双进”工程,再创商业示范社区。四是积极实施品牌战略,引进餐饮、住宿、零售业等品牌连锁店进入城市商业社区,发展品牌联盟,保护和促进“老字号”的发展。五是抓住休假制度调整的商机,突出特色,做好节假日特色商品市场供应工作,促进节日和休闲消费,营造良好的节日消费氛围,积极办好欢乐购物节,扩大“黄金周”市场消费。
省发展改革委明年拟上报项目25547个并加快高原湖泊治理
长期以来,我国资源性产品的价格偏低,既不反映成本和市场供求关系,也不反映资源稀缺程度,不利于资源保护和节约,因此,深化资源环境价格改革成为价格工作的重点。主要内容为:水、电、油、气、矿产等资源性产品以及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排污收费等与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及生态环境治理恢复相关的价格改革。
以污水处理为重点的水价改革。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以州市中心城市、“九湖”流域、县域经济试点县的水价改革。强化和规范水资源费征收,调整供水价格,完善污水处理收费和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使垃圾处理费、污水处理费等征收到位,并逐步提高征收标准。至“十一五”末,全省129个县(市、区)级城市要在全面开征污水和垃圾处理费基础上,使收费标准达到保本并有合理回报的水平,污水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各达70%以上,收缴率达到80%以上。到2012年,全省129个县(市、区)全部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及雨污分流的配套管网、无害化垃圾处理设施及清运系统,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收费收缴率达到100%。
城市燃气价格改革。结合云南省城市燃气发展规划的进程和生产、经营及开发成本情况,研究制定促进城市燃气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的价格政策,适时协调和疏导城市管道燃气价格矛盾,运用价格杠杆优化云南省民用燃料结构,减少城市烟尘污染,促进治污减排和生态环境保护。
适时调整和完善车辆通行收费标准。一是扩大实施五车型分类标准和货车计重收费的范围。二是适时调整云南省高等级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
在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措施的过程中,省发展改革委强调,要坚持政府主导,切实加大对社会事业的投入,增加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近年中央支持云南省的社会事业项目及资金大幅增加,鉴于云南省各地经济发展水平有限,配套能力较弱,建议省政府加大对社会事业资金投入力度,以利于切实改善云南省社会发展公共服务的基础设施条件。
教育。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不断扩大“两免一补”的覆盖面和补助标准;深入做好“两基”工作,确保剩余的4个县实现“普九”,全省实现“两基”目标;继续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认真实施农村初中、特殊教育等工程,重点进行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和寄宿制学校学生宿舍、食堂、卫生厕所等设施建设,其中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纳入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实施力度;抓好各地职教中心建设,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职业技能型人才的需求;加快呈贡高校搬迁项目建设。
卫生。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任务,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公共卫生和重点中医院建设。完善疾病控制体系,加强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主要是农村三级卫生网络建设,重点是县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中医院和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建设,建设县医疗卫生监督所,加强社区卫生建设和精神卫生建设。
文化、广电。工作重心继续面向农村基层广大群众,继续实施“西新工程”、“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等基层文化建设工程。抓好抢救性文物保护设施建设工程、历史文化街区建设工程,做好省博物馆新馆等重大项目前期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省建设厅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加速灾区恢复重建
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和加快灾区恢复重建,这是省委、省政府作出四项部署和20条重大举措中的重要工作措施。目前,省建设厅全力推进两项工作,力争尽快取得突破。
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既是保障民生的需要,也是拉动内需的有效手段。国务院出台的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10项措施中,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赫然位列榜首。在中央今年第四季度追加的1000亿元投资中,有100亿元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省政府决定,省级财政在2009年继续安排3亿元左右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政策的制定和大规模资金的投入,均明确传递着这样一个信息:以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为核心目标的住房保障投资建设,已驶入前所未有的快车道。
2008年,按照省政府建设80万平方米廉租住房的要求,廉租住房建设项目进展顺利,10%左右的项目已经竣工,85%左右的项目年底前能够竣工,其余少数项目将于2009年1月份竣工,春节前拟实物配租的13000多户保障对象可入住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已全面启动,全省129个县市区从7月起,为人均住房面积12平方米以下的85000多户、20多万名保障对象发放租赁补贴6000多万元。通过实物配租和发放租赁补贴的方式,力争实现中央提出的2008年底以前所有符合条件的城镇低保家庭基本做到“应保尽保”的目标。
今后3年,云南省将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以满足中低收入各消费层次的需求。通过努力,让城市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人均10平方米以下的最低收入家庭住得上廉租住房、12平方米以下的低收入家庭享受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中低收入家庭买得到质优价廉的经济适用住房,基本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同时,为符合保障条件并申请租赁补贴的20万户左右的保障对象发放租赁补贴,增强其承租能力,改善其住房条件。
云南是地震多发地区,今年以来,全省相继发生昭通“5·12”汶川特大地震、盈江“3·21、8·20、8·30”地震、楚雄“8·30”地震,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灾区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要求尽快掀起灾区恢复建设高潮,确保实现2009年春节前基本完成民房恢复重建、绝大部分受灾群众搬入新居和2009年上半年全面完成灾区恢复重建任务两大目标,确保灾区基本生活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达到或超过灾前水平。
当前,灾区恢复重建工作的重点是,一是以人为本,千方百计安排好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二是全力以赴,抓紧抓好民房恢复重建工作;三是分类指导,加快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和水利、交通等基础设施的恢复重建力度;四是周密部署,提前做好建材供应、稳定物价和煤电油运保障工作;五是严格监管,确保恢复重建资金和物资的使用效益。
省建设厅按照省政府“突出抓好恢复重建规划编制”的要求,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完成了灾区恢复重建规划方案。规划方案对恢复重建的指导思想、方针原则、实施步骤、政策措施都作了明确规定,并对民居、公共设施、基础设施的恢复重建做出了安排,已经省政府批准实施。目前,省建设厅以灾区恢复重建规划方案和恢复重建项目计划为依据,以民房恢复重建为重点,结合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实施,从规划选址、设计施工、抗震设防、质量进度等方面加强民房恢复重建的指导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加强服务和协调,会同相关部门共同抓好项目管理、资金管理、工程进度管理、农村工匠培训等各项工作,全面推进灾区恢复重建工作。目前,各地恢复重建工作进展顺利。
同时,省建设厅全面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建设十项重大措施的要求,出台了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全省建设系统抗震救灾应急预案,加强了对全省新建、扩建、改建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管理,配合发展改革、教育等部门,全面开展了教育系统危旧校舍、办公用房的普查鉴定工作,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先后成立了房屋震害应急鉴定评估专家队伍、市政基础设施应急抢险队伍和大型机械化施工应急抢险队伍,以逐步提高全省建设系统的应急抢险能力和工作水平。
省财政厅千方百计加大民生投入增加低收入群体生活补助
结合当前正在进行的2009年省本级财政预算编制工作,为切实落实好省委、省政府扩大内需的各项政策措施,明后两年省财政将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加大对民生的投入。认真按照十七届三中全会的要求,继续增加财政对“三农”的投入力度,努力做到“3个大幅度”,即大幅度增加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大幅度提高政府土地出让收益、耕地占用税新增收入用于农业的比例,大幅度增加对农村公益性建设项目的投入。继续增加对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文化等社会事业的投入力度。着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积极建立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资金,并通过实施有利创业促就业的财政补贴、税收优惠以及综合配套等政策措施,扩大就业引导和鼓励自主创业。从明年开始,省财政每年安排1亿元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资金。通过不断扩大公共财政的覆盖范围,扎实解决民生困难,努力增加社会消费,确保全省经济实现平稳较快增长。
增加财政对低收入群体的生活补助。认真落实中央出台的提高低收入人群收入的各项政策措施,省委、省政府统筹考虑云南实际,从8个方面调整提高云南省低收入人群和村干部收入,具体来说就是“两个调整、两个发放、四个提高”。“两个调整”是: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适当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的缴费政策;“两个发放”是:发放城市低保对象2009年元旦春节慰问金,发放长寿老人生活补贴;“四个提高”是:提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上世纪60年代精简退职人员、农村原大队一级部分离职半脱产干部、村干部等生活补助标准。以上政策除了在社会保险基金中安排的资金外,明年省财政将新增财政支出3亿元左右。目前,省财政在编制明年预算中已作了初步安排,确保各项政策能够兑现落实。
来源:云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