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内蒙古将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标准在2008年的基础上人均提高15元,并且扩大补助人数到113万人,尽可能使农牧区困难群众享受到基本生活保障待遇。
2008年,内蒙古进一步完善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共支出补助资金近3.15亿元,将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人数由2007年的90.4万人扩大到110多万人,平均补助水平农区678元、牧区740元、部分少数民族地区840元。
内蒙古于2006年全面实行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当时共惠及40多万名生活困难农牧民,实现每人每年补助360多元。
来源: 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