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财政厅厅长弯海川介绍,去年,新疆各级财政教育事业投入包括:拨付农村义务教育资金16.7亿元,用于调整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政策,将免费提供教科书政策覆盖范围扩大到全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所有学生,以及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标准、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和校舍维修改造单价标准;筹集5030万元,对61.91万名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免除学杂费。
另外,拨付资金1.6亿元,用于支持内地高中班、区内初中班、区内高中班建设;安排资金3亿元,对20万名学前“双语”幼儿园在校生发放伙食补助和免费读本,对4054名学前“双语”教师发放工资和基本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并购置相关教学设备;投入7505万元,开展中小学少数民族骨干教师“双语”培训。
与此同时,投入资金6.5亿元,落实和完善高校生均拨款政策,支持“211工程”三期建设,改善高校办学条件;安排职业教育专项资金2亿元,用于支持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和信息化建设;安排资金4915万元,对14所高等院校离退休人员发放生活补贴,对50户自治区属企业退休教师发放医疗保险费、取暖费;筹备资金3.5亿元,资助18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19万名普通高校学生伙食补贴;投入11.7亿元,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