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部门介绍,截至目前,全疆已建立街道、乡镇、社区基层劳动保障工作机构2708个,其中街道140个、社区1574个,建设率均为100%,乡镇994个,建设率99%,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6203人,基本形成了从自治区到州(地、市)、县、街道、社区的五级就业服务体系,将就业再就业工作向街道、乡镇、社区进行了延伸。
据了解,自治区在2000年就提出了解决下岗职工再就业和扩大就业的九个渠道,以及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岗位补贴、培训补贴等10项优惠政策和三大环节,采取多种手段广开渠道促进下岗职工就业。
到目前,全疆1539家实施下岗的企业中,39.71万下岗职工进入再就业中心。随着就业服务体系的日趋完善,新疆国有企业39.71万下岗职工中有34.36万人实现再就业,再就业率达到86.53%。截止2008年底,自治区已顺利实现了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向失业保险制度并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