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渝快办 互动交流 专题专栏
首页 > 部门动态

云南省2008年第四季度中央新增投资计划落实情况

日期: 2009-02-18
字体:
一、项目投资完成情况

根据云南省2008年四季度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跟踪统计,累计安排投资150738万元,其中:中央新增投资105816万元,要求地方配套投资 44921万元。截止2009年2月8日,全省第四季度中央新增水利投资项目的地方配套投资已经落实42091万元,占全部要求配套投资的93.7%;全省 累计完成88083万元,其中,中央投资完成71391万元,地方配套投资完成16692万元,新增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投资完成率分别为67.5%和37.2 %,完成投资是饮水安全项目、大中型水库项目、水土保持项目和大型灌区项目,累计完成土方846万立方米、石方248万立方米、砼95892立方 米和钢材6059吨。本周水部保持项目和大型灌区项目投资完成进度加快,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进度依然较慢。

从分项目类型完成情况看:大中型水库项目计划投资60585万元(其中,中央投资34150万元),要求地方配套投资26435万元,累计落实配 套投资26435万元,配套投资全部落实,累计完成投资35835万元(其中,中央投资24839万元),投资完成率59.2%(其中,中央投资完成率 72.7%);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计划投资2616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22274万元),要求地方配套投资3886万元,累计落实配套投资7739万元 ,配套投资基本落实,部分项目已超出要求配套投资,少部分项目尚差州市县配套投资,累计完成投资12868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1394万元 ),投资完成率49.2%(其中,中央投资完成率51.2%);饮水安全项目计划投资32242万元(其中,中央投资25792万元),要求地方配套投资 6450万元,累计落实配套投资4136万元(省级配套投资3224万元全部落实),大部分州市的配套投资还未落实,累计完成投资21552万元(其中 ,中央投资19643万元),投资完成率66.8%(其中,中央投资完成率76.2%);大型灌区项目计划投资1200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9600万元) ,要求地方配套投资2400万元,累计落实配套投资1205万元(省级配套投资1200万元全部落实),累计完成投资6979万元(其中,中央投资 6362万元),投资完成率58.2%(其中,中央投资完成率66.3%);水土保持项目计划投资1350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9000万元),要求地方配 套投资4500万元,累计落实配套投资1951万元(其中省级配套投资1500万元全部落实),累计完成投资8008万元(其中,中央投资6632万元) ,投资完成率59.3%(其中,中央投资完成率73.7%);国际界河治理项目计划投资625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5000万元),要求地方配套投资 1250万元,累计落实配套投资625万元(省级配套投资625万元全部落实),累计完成投资2841万元(其中,中央投资2521万元),投资完成率 45.5%(其中,中央投资完成率50.4%)。本周投资完成最好的是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差是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和国际界河治 理项目,请相关领导和部门进一步跟踪督促。

从分州市完成情况分析。四季度中央新增投资完成情况较好的州市有文山、楚雄、临沧、红河、迪庆、怒江等6个州市,分别完成新增投资 计划的71.6-60.0%(其中中央投资完成率82.1-58.7%);昆明、曲靖、昭通、版纳、德宏等个5州市新增投资完成情况进展一般,分别完成新增 投资计划的59.9%-56.4%;完成情况较差的是丽江、玉溪、普洱、大理、保山等5个州市,仅完成新增投资计划的33.7-54.5%(其中中央投资完 成仅38.7-69.6%),特别是丽江、玉溪、普洱分别仅完成新增投资的33.7%、34.2%、45.7%(中央投资完成率为43.2%、38.7%、69.9%),需要 引起高度重视,加强督促检查,加快投资完成进度。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是及时下达投资计划。12月1日,收到中央下达计划的正式文件后,我厅立即商省发改委仅用两个工作日,12月3日省发改委和省水利厅 就将105816万元中央新增预算内投资计划分解下达到项目。

二是加快推进前期工作。及时组织召开大中型项目全省前期工作推进会,为确保按时完成2008年第四季度新增中央水利建设投资计划,我 们既坚持项目建设程序,又特事特办。对点多、面广、线长的饮水安全等民生水利项目,更要求资金计划要尽快落实到乡(镇)、村(社、小 组),并严格实行项目公示制,并尽快组织项目的实施。

三是层层落实责任。及时召开了全省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会议。成立了以厅长为组长、所有副厅长、副巡视员为副组长、主要业务 处室领导为成员的云南省水利厅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与16个州市水利(水务)局及29个大中型水库项目法人签订云南省2008 年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设任务责任书,并将责任书在云南省水利厅网站上进行公布,接受社会的监督。

四是进行周报进度排序和政府主要领导督促制度。从2009年1月中旬起,我厅对新增投资每周完成情况进行排序,并通过水利厅网站上进行 公布,便于各级各部门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查阅,同时接受社会的监督。另一方面,对投资完成进度排序后3位的州市,周厅长直接给州市政府 主要领导写信,请政府领导督促各级各部门,以进一步加快新增投资完成进度。

五是加强监督检查。为加强对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我厅已成立由厅长任组长的云南省水利厅扩大内需促进经 济增长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扩大内需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厅领导联系责任制,制定了监督检查工作意见、实施细则 ,由9位厅领导分别对口联系全省16个州市,明确了牵头配合处室和责任人,分赴各地开展工作。截止到目前,所有厅领导都先后数次到分赴各 地进行检查指导。

来源:云南省水利厅规计处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