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渝快办 互动交流 专题专栏
首页 > 部门动态

08年广西小税种增幅上升 印花税增幅全国第一

日期: 2009-02-27
字体:

  国家税务总局对全国36个征收单位(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2008年度财产行为税八个税种(指: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资源税、烟叶税和车船税)收入情况进行了通报。

    2008年,广西财产行为税八个税种收入67.62亿元,同比增收18.64亿元,增幅为38.1%。这一增幅高于34%的全国平均水平,在全国36个征收单位中排名第18位,比2007年度排名的31名上升了13位。在财产行为税八个税种中,除烟叶税外,其他七个税种的增幅均高于全国平均增幅,印花税更是以64.2%的增幅排在全国第一位。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