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对我区28个国家扶贫重点县2900户农户的贫困监测调查显示,2008年,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农民人均纯收入为2822元,比上年增加393元,增长16.2%。增长速度连续3年超过16%,高于全区平均增长水平的14.5%。
我区国家扶贫重点县的高速增长,主要得益于三方面。一是由于农产品价格大幅增长,带动了农业生产经营收入增多。我区28个国家扶贫重点县农民人均家庭生产经营纯收入为1712元,比上年增加258元,增长17.7%。家庭生产经营纯收入对全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的贡献率是最大的。二是我区实施大石山区和桂西5县基础设施大会战,促使农民本地打工收入大幅增长。据统计,这28个县的农民在本地打工得到的平均收入为355元,比上年增加61元,增长20.8%。三是强农惠农政策措施加大,转移性收入增速加快。去年,退耕还林、粮食直补、良种和农机具补贴等政策性补贴比上年增长8.7倍,农民从这些政策落实中得到的实惠是转移性收入快速增长的主要因素。据统计,这些重点县农民人均转移性纯收入为133元,比上年增加32元,增幅比上年高15个百分点。
据了解,由于国家扶贫重点县大部分地处自然条件恶劣的石山地区,农业生产成本高,效益低;交通和通讯信息条件的受到制约,农民外出务工人数低于其他地区,所以虽然这些县的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速快于全区平均水平,但整体收入水平只相当于全区平均水平的76.5%。
来源: 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