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有关部门获悉,“十一五”以来,我省城镇居民收入实现了较快增长,其主要来源仍以工资性收入为主。
据国家统计局青海调查总队调查数据显示:2006年至2008年,我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是9000.35元、10276.06元和11648.30元,与上年相比分别增长11.70%、14.17%和13.35%,连续实现两位数增长。从收入构成看,主要来源于工资性收入。2008年,我省城镇居民人均总收入为12881.03元,比2005年增长46.93%,年均增长13.68%。其中:工资性收入8624.40元,比2005年增长53.63%,年均递增15.39%;经营性收入761.22元,比2005年增长48.27%,年均递增14.10%;转移性收入3444.01元,比2005年增长33.62%,年均递增10.14%;财产性收入51.40元,比2005年下降17.20%。四类构成中,工资性收入占66.95%,转移性收入占26.74%,二者合计93.69%,是收入构成的主体,经营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仅占6%左右。工资性收入主要源于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的调资增长。
来源:西宁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