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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城镇低收入家庭生活水平大幅提高

日期: 2009-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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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最新调查数据显示,2008年我省城镇低收入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315.42元,比上年增长20.3%,吃、穿、住、用、行等方面的支出全面增长,越来越多的城镇低收入者被纳入社保体系,人均社会保障支出大幅增长。

  调查资料显示,2008年我省城镇低收入家庭的收入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5.3%。城镇低收入家庭增收幅度大的主要原因有:国家提高了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提高了企业早期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和离退休金,这两项收入分别比上年增长40%和26.7%。政府针对企业下岗再就业人员、城镇待业人员实施的小额创业贷款和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使从事个体经营的低收入人群受益,全年城镇低收入家庭人均经营净收入388.51元,同比增长7%。

  同年我省城镇低收入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为3776.76元,比上年增长23.2%。与上年相比,食品支出增长22.6%,人均衣着支出增长48.8%,居住支出增长41%,人均交通和通讯支出增长44.8%,人均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支出增长1.7倍。2008年底,低收入家庭每百户拥有洗衣机71台、电冰箱57台、微波炉16台。

  随着社会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社保覆盖面逐步扩大,越来越多的城镇低收入者被纳入社保体系。2008年我省城镇低收入家庭人均社会保障支出328.98元,同比增长15.9%,其中个人缴纳的养老基金和医疗基金分别增长21.8%和61.7%。

  同时,我省对低收入群体在教育、医疗方面实行了优惠政策。调查数据显示,2008年我省城镇低收入家庭人均医疗支出164.92元,比上年下降39.3%,其中药品费支出同比下降38%、医疗费支出同比下降44.7%;人均教育和文化娱乐服务支出150元,增长3.1%。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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