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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要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提供

日期: 2009-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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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新医改方案终于在4月6日出炉。据介绍,内蒙古将选择有条件的盟市、旗县市区或机构开展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公立医院、基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等专项改革试点工作。

  在日前召开的全区卫生工作会议上,自治区副主席刘新乐指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必须始终不渝地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要建立基本药物制度和解决以药补医中实施医药分开的原则,消除医疗机构扩大药品销售的利益驱动,扭转医疗机构靠多开药增加收入的倾向。内蒙古中蒙医医院副院长杨广源向记者表示:改革过程中要探索建立以公益性为核心的公立医院运行监管制度,促使公立医院切实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维护其公益性质。

  自治区卫生厅办公室主任王占国表示: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旨在落实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质,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努力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就我区而言,此项改革的重点是巩固扩大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覆盖面,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更便于农牧民异地就医。今年年底,内蒙古农牧民参合率按常住人口计算将达到95%以上。另外,内蒙古将以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建设为重点,完善城乡基本医疗服务体系。今年内蒙古各类卫生建设项目投资将达到6.87亿,重点建设农村牧区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和城市社区卫生机构建设。

来源:北方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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