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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贷免扶补”政策今启动 今年将扶持2万人创业

日期: 2009-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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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和改善对创业者的扶持和服务,大力鼓励和推动创业、带动就业,云南省“贷免扶补”政策今日正式启动。计划在2009年扶持2万以上人员成功创业,农村信用社发放创业小额贷款10亿以上。

  “贷免扶补”是指从2009年起,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为首次创业人员在我省自主创业提供贷款支持、税费减免、创业服务、资金补助等方面的扶持措施。此项政策所针对的创业人员是指有创业能力的大学毕业生、农民工、复转军人、留学回国人员等自主创业人员。

  此项政策通过政府主导、部门负责、多方参与、农信社承贷的组织领导方式进行,为有创业能力人员首次自主创业提供贷款支持、税费减免、创业服务、资金补助等系统完整的创业服务模式。具体承办单位包括就业经办机构、工商联、工会、共青团、妇联、个私协会。申请创业的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具体承办单位。

  “贷免扶补”具体内容:

贷:

对有创业能力的大学毕业生、农民工、复转军人、留学回国人员等申请创业小额贷款的创业人员,每人提供不超过5万元的创业小额贷款,并且从贷款起第四个月开始还款。

  农村信用社是云南省实施鼓励创业“贷免扶补”工作的金融服务机构。创业小额贷款担保由云南省创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与云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签订统一担保协议,明确担保的范围、内容和贷款额度,并根据工作任务情况将贷款额度逐级分配到各州(市)和县(市、区)。

免:

对创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免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相关税收;申请创业小额贷款免担保、免利息。

扶:

——创业咨询培训帮扶。即:为创业人员提供创业扶持政策、法律等方面的咨询、有针对性的创业培训服务,提高创业能力。

——创业项目评审。即:对创业人员提出的创业项目分别由承办单位和农村信用社进行初审和评审,决定是否推荐和发放小额贷款。

——创业导师帮扶。即:为创业人员介绍创业服务导师,提供“一对一”的创业指导。

——跟踪服务帮扶。即:对创业人员给予跟踪指导,积极协助解决创业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补:

——对首次创业成功者并稳定1年以上的,按照《意见》的有关规定,给予1000元至3000元创业补贴。

——对承担具体创业帮扶的单位,每帮助1人成功创业给予1600元的补助经费,实行包干负责,用于创业带动就业有关的工作经费。

——对经办创业小额贷款的农村信用社、担保机构等有关部门给予奖励性补助资金。

就业经办单位、工商联、工会、共青团、妇联、个私协会是云南省鼓励创业“贷免扶补”的承办单位。

申请创业的人员凭身份证和创业计划书,向县级(含)以上的具体承办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创业小额贷款自发放后第四个月起以按月还款方式开始还款。

服务流程:

(一)创业人员向承办单位提出创业申请;

(二)承办单位向申请人提供咨询和培训服务,对申请人提出的项目进行初审,并向农村信用社推荐;

(三)农村信用社对承办单位提出的推荐项目进行评审,决定是否发放创业小额贷款,对发放的贷款按期回收;

(四)承办单位为创业人员推荐创业服务导师并提供后续跟踪服务;

(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财政部门对创业人员和承办单位提出的创业成功不住和呆坏账进行审核、补助和核销。

来源:昆明信息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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