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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投资60亿元青海省56万游牧民将住上定居房

日期: 2009-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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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省政府召开的全省藏族聚居区游牧民定居工程建设工作会议上了解到,我省利用5年时间投资60亿元资金,为13.43万户56万游牧民修建定居房屋,今年内完成25710户游牧民定居房屋建设任务。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牧民生产生活总体上得到了较大改善。但大部分牧民仍处在逐水草而居的游牧状态。目前,藏族聚居区的33个县(市、行委)还未实现定居的牧民达13.43万户,部分牧民居住在帐房、地窝子、草坏房和畜棚中,居住条件十分简陋。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游牧民定居工程建设,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和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明确提出,要加快建设住房保障体系,认真实施好游牧民定居工程,逐步改善游牧民居住条件。尤其当前,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投入,加强游牧民定居房屋建设,对于发挥产业联动效应,有效增加投资、扩大消费、稳定就业、繁荣发展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平稳较快增长都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这次游牧民定居房建设标准为每户60平方米,国家补助资金为每户2.5万元;省级配套补助标准为:果洛、玉树藏族自治州12县,泽库、河南、同德、兴海、格尔木市唐古拉镇,户均补助1.6万元;同仁、尖扎、共和、贵南、贵德、海北藏族自治州4县、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5县(市)及大柴旦行委户均补助0.5万元;州、县配套标准:果洛、玉树州12县,泽库、河南、同德、兴海、格尔木市唐古拉镇,户均补助0.2万元;同仁、尖扎、共和、贵南、贵德、海北州4县、海西州5县(市)及大柴旦行委户均补助0.5万元;牧民自筹0.5万元至1万元。今年在31个县(市、行委)实施。

  副省长邓本太出席会议和讲话,并分别与实施州的州长签订了藏族聚居区游牧民定居工程责任书;省农牧厅宣读了《2009年全省藏区游牧民定居工程实施意见》;与会代表到西宁市城北和城西区参观了新型材料样板房和生产企业。

来源:青海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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