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财政管理体制,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近日我省在全国率先推出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改革。
这项改革主要明确了以下内容:一是合理划分地区类别,分别制定不同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标准。主要依据各地的支出成本差异和财力状况,划分了不同地区类别,对不同类别的地区,分别制定县级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民生支出以及其他必要支出的保障标准,并进行动态调整,逐年核定。二是逐步消化县级基本财力缺口。对存在财力缺口的县,省财政将根据每个县的基本支出需求、财力状况及各县消化财力缺口的努力程度,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途径,用3年时间消化其缺口。
为保障改革顺利实施,省财政建立了工作绩效奖补考核机制,将根据上一年度各地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和当年预计情况,核定各地本年度县级财力缺口额和缺口率,对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较好的地区给予奖励;对县级基本财力存在缺口的县适当给予补助。为确保奖补资金及时拨付,省财政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了省、州、县级政府的主要事权和支出责任,完善财政管理体制,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来源:青海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