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扶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云南出台措施帮助非公有制企业降低用地成本,减轻负担。
云南省省长秦光荣表示,云南将采取更有力的举措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探索有云南区域特色和产业特点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模式。
具体规定是,自2009年起,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云南省产业结构调整方向,企业投资强度(不含土地价款)达到每亩150万元以上,或吸纳就业人数达到200人以上的非公有制(中小)企业生产性新建或技术改造项目,按照省、州(市)、县级所得土地出让金的50%奖励或补助企业;投资强度(不含土地价款)达到每亩80万元以上,或吸纳就业人数达到100人以上的非公有制(中小)企业生产性新建或技术改造项目,按照省、州(市)、县级所得土地出让金的30%奖励或补助企业。对符合规划、不改变土地用途,利用存量土地进行建设、提高建筑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此外,云南省级工业园区的重大生产性项目地价优惠由园区管理部门自行确定。国土资源部门表示将加快土地审批,工业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以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入股,审查及审批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来源:云南日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