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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已完成 灾区住房重建冬季入住

日期:2009-08-12
甘肃城乡低保和五保供养提标扩面任务全面完成;地震灾区农村住房重建户竣工八成,维修户已全部完成。这是记者在省政府新闻办8月11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据了解,截至6月30日,全省城乡低保和五保供养提标扩面任务全面完成。城市低保保障标准在去年的基础上提高10%;月人均补助水平由去年的98元提高到113元。同时,继续发放临时物价补贴每人每月58元;保障人数增加到80.9万人。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去年的年人均纯收入685元提高到不低于728元,目前,全省农村低保标准最高的县区(嘉峪关市,兰州市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和西固区)为1200元,金昌市、酒泉市为900元(酒泉市内移民农村低保标准为728元),其他县区均为728元;月人均补助水平由去年的45元提高到50元;保障人数增加到260.9万人。农村五保供养省级财政补助由去年的每人每年600元提高到1000元,省级财政补助保障对象达到11.5万人,比2008年增加了0.3万人。全省五保供养标准均不低于1600元,最高的为兰州市安宁区,达到4800元。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的提高和应保尽保目标的实现,有效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截至7月20日,全省农村居民住房30.25万重建户中,97.7%已开工建设,其中已竣工24.75万户,占农村住房重建户的81.8%;39.46万维修户已全部完成。已向灾区下拨农村居民住房重建维修补助资金69.9527亿元。目前,陇南市、甘南州正在按省上的安排部署,加快重建步伐,确保在今年入冬前全面完成重建任务。

来源:甘肃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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