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销售总量达3091辆
为了进一步加大汽车下乡实施力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直接购买轻型载货车和总质量在1.8吨以下的微型载货车被纳入财政补贴范围。补贴标准为轻型载货车销售价格的10%,单价5万元以上的,定额补贴5000元;购买总质量1.8吨以下的微型载货车享受和轻型载货车同样的补贴。享受补贴的两种车型每户限购一辆。以前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报废并换购轻型载货车补贴政策保持不变,农牧民可以同时享受这些补贴。
来源:北方新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