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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60年 青海省已建成6658项水利工程

日期: 2009-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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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六十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省不断加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目前,全省已建成6658项水利工程,形成水利固定资产50多亿元,年供水能力达到34亿立方米。通过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了农牧区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为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省水利厅副厅长张小宁: (出录音)我省水利工作把解决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生活质量、生产条件、生态需求的民生水利问题放在优先发展的位置,形成保障民生、服务民生、改善民生的水利发展格局,扎实推进民生水利取得实效,有力的推动了新农村建设步伐。

  她说,新中国成立后,青海省历届政府都十分重视水利建设,贯彻执行“水利是农业的命脉”等一系列方针政策,投入了巨大的人力、物力、财力,动员组织各族群众兴修各类水利工程,为改变农牧业生产和国民经济发展的条件,取得了显著的成就。(出录音)为达到人水和谐相处,科学治水,持续发展的目的,在水利部的统一部署下,省水利厅于20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两次进行全省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对全省水资源的数量、质量和时空分布特征,以及开发利用条件加以全面分析评定。水资源基础工作管理,从取水许可制度的建立,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方面得到落实并逐步加强。促进了工程水利向资源水利、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行政管水向依法治水的转变。

  从1986年到2008年,国家经济建设进入第7到11个五年计划时期,全省水利建设投资达到128亿多元,资金来源渠道进一步拓宽,包括支农资金、银行贷款、开发资金、防汛资金、抗旱资金、以工代赈、小型公益资金、社会融资、州县乡村自筹等。服务经济社会的和谐水利。

  到2008年底,全省水利建设投资总额累计达到137亿多元。除黄河干流上大中型水电站水库外,省内共建成水库152座,总库容7.87亿立方米,全省农田有效灌溉面积达到251千多公顷,其中节水灌溉面积70多千公顷。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90多千公顷,开展综合治理小流域329条,建设淤地坝352座,建设各类水土保持工程近2万多项。建成小水电站185处,装机容量49.5万千瓦。累计解决了300多万人、1000多万头只牲畜的饮水困难问题。通过这些水利工程的建设,在抗御水旱灾害,保障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来源:青海人民广播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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