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60年来我省劳动保障事业取得辉煌成就
昨日,“辉煌60年——四川省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劳动保障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我省劳动保障事业发展历程和主要成就。截至今年,全省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达到23753元,较1978年的590元增长了49.3倍;我省企业离退休人员人均月基本养老金从1986年的142元提高到2009年的1115元,增长了6.9倍;全省普通门诊已纳入社保报销范围,并且基本做到了参保人员“生小孩不花钱”。 工资增长近50倍 60年来,我省经济快速发展不断拉动就业增长,城乡就业人员总量从1952年的2028万人增加到2008年的4740万人,增长幅度达134%。城镇登记失业率多数年份都保持在4.5%左右。即使在2008年汶川特大地震和国际金融危机的双重影响失业率也仅上升为4.57%。 20世纪80年代中期,我省开始在企业招工领域实施改革,国营企业新招收工人实行劳动合同制。到2008年底,全省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达到23753元,较1978年的590元增长了49.3倍。 养老金13年翻6.9倍 2008年底,全省参加养老保险人数达到1017.9万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322.2万人。1986年养老保险基金年度征收总额仅为0.55亿元,2008年达到424.7亿元,增长771.2倍。全省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离退休人员已由1986年的4.88万人增至2008年底的306.7万人,增长61.8倍;年度基本养老金发放总额由1986年的1.55亿元增至2008年的314.77亿元,增长202倍。养老保险待遇不断提高,2009年全省企业离退休人员人均月基本养老金达到1115元,较1986年的142元提高973元,增长6.9倍。 生小孩基本不花钱 截至2008年底,我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个制度共覆盖7558.5万人,占到全省总人口的86.6%。2008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用的报销总比例接近80%。 从上世纪50年代初至1992年,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医疗费用和相关待遇,由所在单位根据政策规定支付费用。截至2008年底,全省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人数达4.43万人,生育保险基金支付2.48亿元,基本做到了“生小孩不花钱”。 |
来源: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