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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在就业和社保方面推出多项举措 城镇新增就业62.5万人

日期: 2010-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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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促进:

  启动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建立就业见习基地260个,促进3000名高校毕业生实现创业

  转移输出农村劳动力2100万人,培训农民工126万人

  通过实施特殊政策、鼓励创业、灵活就业等方式帮助灾区就业

  社保扩面:

  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实现应保尽保

  在全省60%的统筹地区开展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确保年内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城镇人口的90%左右

  推进商贸、餐饮、住宿、娱乐等服务企业农民工参保

  建立大学生见习基地260个、适时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推进全民医保……省政府2月23日至24日在蓉召开的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传出多项利好,送上一个个惠民礼包。

  力促灾区“户户有就业”

  “就业促进”工程是今年省委、省政府十项民生工程首要任务。全省全年要确保城镇新增就业62.5万人,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转移输出农村劳动力2100万人,培训农民工126万人。

  今年我省将启动201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实施拓展岗位计划、创业引领计划、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等,建立就业见习基地260个,提高大学生的就业能力。同时,全省小额担保贷款规模要达6亿元,促进3000名高校毕业生实现创业。

  同时,我省将把帮助灾区就业纳入“就业促进”民生工程,通过实施特殊政策、鼓励创业、灵活就业等方式,实现“户户有就业”的目标。

  推进全民医保

  今年我省将全面推进养老保险政策和经办的统一、基金收入统一预算和统一调剂,增强省级统筹基金调控能力。

  同时,全面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实现应保尽保。研究城镇未参保群体的养老保险,完善转制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

  推进全民医保--今年将完善门诊统筹政策和管理办法,在全省60%的统筹地区开展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将参保人员常见病门诊医疗费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予以报销。让更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和在校大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确保年内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城镇人口的90%左右。

  在工伤保险方面,将推进商贸、餐饮、住宿、娱乐等服务企业农民工参保,年内将“老工伤”人员纳入统筹管理。

来源: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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