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五大举措包括,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对限期完不成淘汰任务的企业,从7月1日起执行淘汰类企业差别电价加价标准;加快节能减排重点项目建设,6月底前将安排一批投资不大、施工期短、年内能见效的“短平快”节能技改项目;严格高耗能、高排放行业项目审核,对未达到“十一五”节能目标进度90%的市区,暂停省级审批、核准、备案高耗能项目;加强重点区域用能管理,对高耗能行业单位产品能耗(电耗)超出国家或省级限额标准的,实行惩罚性电价政策;强化重点企业、重点领域节能管理,对完成节能目标困难的企业,实行强制关停。
据了解,2009年陕西省万元GDP能耗为1.22吨标准煤,比2005年的1.48吨标准煤下降17.57%,完成“十一五”目标进度84.87%,位居全国第10位;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48立方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62.2个百分点。
来源:陕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