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了解到,今年以来,内蒙古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民生等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内蒙古发挥财政收入分配职能,千方百计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1——7月,全区社会保障支出136.1亿元,占地方财政支出的15.7%,成为支出数额最大的项目。惠农惠牧补贴等政策促使农牧民转移性收入增长23.4%,对收入增长的贡献率在30%以上。
1——7月,内蒙古地方财政总收入实现1029.4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66.2%,比上年同期增长26.8%;全区地方财政支出867.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今后,内蒙古财政将进一步落实对农牧民的各项补贴政策;切实保障失业人员、城乡低收入群体、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探索建立与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和物价变动相适应的城乡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完善按标施保和低保总量控制办法,加大对困难地区倾斜力度;高度重视提高五保及孤儿供养标准等政策的落实工作,足额安排预算,确保6项民生指标达到或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继续完善义务教育学校及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推进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等。
来源:北方新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