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0年末,新疆金融机构(含外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4973.2亿元,同比增长31.3%,贷款增速居全国第一;全年新增人民币各项贷款1184亿元,是2009年增量的1.2倍,同比多增223.6亿元。金融机构信贷支持新疆经济加快发展力度明显增强。
1月26日,新疆都市报记者从自治区金融工作办公室获悉,2010年,各银行总行普遍调增了在疆分支机构信贷规模,对口援疆项目和领域信贷投放持续增长,自治区各重点项目、重点行业和民生工程类建设加快推进,为自治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十二五”期间,自治区各金融机构将充分发挥金融杠杆作用,促进经济高速发展、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大信贷投放、促进经济高速发展。年信贷增长率不低于23%,到2015年,全疆贷款余额突破1.2万亿,新增贷款8000亿元。为新疆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实的金融保障。
自治区各金融机构还将加大金融支持农牧业现代化的力度。“三农”贷款的增速要高于全疆信贷的增速,引导银行机构配合地方各级政府不断提升农林牧副等行业产品附加值,扶持、改造、提升一批科技含量高、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农牧产品加工企业,拉长产业链,创出绿色知名品牌。
建立金融支农联合工作机制,整合金融支农资源,在“农业信贷、农业保险、农业投资、农业担保、农村信用”等方面积极探索,努力推进农村金融改革,提升农业产业化、规模化、集约化水平。基本建立并完善多层次、广覆盖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2012年末,力争农村地区电子支付系统覆盖率达到70%以上。加大农户贷款投放力度,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提出的“富民安居”、“富民定居”工程目标任务,到2015年全疆农户贷款余额达到1200亿元以上,实现农村人均1万元、户均4万元的目标。
自治区各金融机构还将优化信贷结构,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升级。与此同时,将做好跨境贸易与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推动外向型经济跨越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