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金融支持。协调金融机构对重点工业企业不压缩贷款规模,确保年末重点工业企业贷款余额增长15%以上,全年增加中小企业贷款10亿元以上。
二、财政扶持。区财政每年在工业发展资金中安排4000万元,主要用于七大支柱产业、企业新产品开发贷款贴息和特殊时期的项目补贴。
三、基金帮扶。在切块给涪陵的三峡库区产业发展基金中,安排不低于6500万元用于工业企业和重点工业项目的贷款贴息。
四、税收优惠。区财政、税务部门要认真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制定扶持“总部经济”的优惠政策。
五、规费减免。对重点工业企业和项目应缴纳的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予以优惠。暂停征收煤炭价格调节基金。一年内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缓征5个百分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企业缴费费率降低2个百分点。
六、项目申报。多方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支持,争取资金不低于市上相应盘子和市上争取国家资金的相应比例。
七、市场开拓。对政府性工程及政府采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涪陵地方产品。鼓励各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涪陵地方产品。
八、要素保障。完成贵州至涪陵22万伏输变电线路的架设。加快中化涪陵化工、中石油、中石化三条专用燃气管线建设,建成三大园区天然气主管道和配气站。完善自来水管网。争取用地指标,解决工业项目用地问题。完善物流网络,加快建设医药、农资等专业配送中心。
九、结构调整。加快水泥、榨菜行业整合步伐,淘汰过剩和落后产能。发展循环经济,努力节能减排,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
十、技术创新。加大科技资金的扶持力度,搭建公共技术平台。尽快设立船舶工业设计中心和榨菜检验检测中心。加大对企业品牌创建、标准化认证的支持力度。
十一、园区建设。加大园区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加快园区供电、供气、供热、供水、排污和通讯等管网铺设。
十二、招商引资。重点跟踪有向西部投资意向、有扩张实力、与涪陵产业有结合度的大企业、大集团,力争招大商、招外商取得新突破,全年引进资金增长30%以上。
十三、环境营造。落实现场办公会制度、区级领导联系制度、单位“一把手”负责制度和检查备案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