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一批人口和建设规模较大的经济强镇存在的“镇级体制、县级工作量、市级发展要求”的矛盾,给强镇发展注入新的活力、推动县域经济加快发展,浙江温州出台《关于推进强镇扩权改革的意见》,选择乐清市柳市镇、瑞安市塘下镇、永嘉县瓯北镇、平阳县鳌江镇、苍南县龙港镇率先探索“镇级市”改革试点。
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一是加大用地支持力度。县级在修编土地利用规划时,适当增加强镇建设用地指标。安排一定数量的用地计划指标,单独切块并直接下达到强镇。二是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县级与强镇的财政关系原则上采取确定基数、超收分成、一定几年不变办法。强镇土地出让收入分配时向镇财政倾斜。县级部门驻强镇下属单位在强镇范围内的各种收费,除为县以上部门代收外,原则上收入全额上交镇财政专户,由镇财政按县级核定的分成比例上交或分配。支持组建镇级金库。三是加大项目支持力度。优先安排强镇的产业和基础设施、社会事业项目。强镇政府行使县级企业投资项目、技术改造项目的核准、备案权,并报县级部门备案。县级财政用于技改的资金,原则上按照镇工业产值在全县所占的比例切块给强镇自行审批。四是扩大县级派驻强镇单位的权限。县级职能部门充分授权派驻强镇单位,扩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原则上实行分局审批、县局备案。
二、完善工作平台。一是建立城镇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城镇综合性管理,受委托统一行使镇辖区内市容市貌、园林绿化、市政工程和公用事业等方面的监督执法和社会事务管理工作。二是建立镇审批服务中心,作为县级审批中心的延伸,经授权承担县级部门职权范围内的审批服务、证照办理、信息咨询、非涉密文件查询,以及镇政府职权范围内的手续办理、审批管理等审批便民服务。三是建立镇土地储备中心,作为县级土地储备中心的延伸,负责强镇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收购储备及预出让前期工作。支持强镇政府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出让镇域内国有土地。四是建立镇招投标中心,作为县级招投标中心的延伸,负责本镇的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国有土地出让、政府采购、国有资产产权交易、农村集体资产经营权转让等。
三、理顺管理体制。一是党政一把手高配。试点镇书记进所在县级党委常委,镇长明确为副县长级,列席县级政府常务会议。二是县级派驻机构建立分局。建设规划、国土资源、财政、地税、国税、质监、环保、公安、工商等部门派驻强镇的机构建立分局,分局正职由县级部门领导兼任或明确为副科级。三是合理设置镇内设机构。在编制内强镇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内设机构,所需人员在现有人员中调剂。四是建立对驻镇部门领导年度评议机制。强镇范围内的县级派驻部门单位正职的人事任命需书面征得镇党委的同意。镇党委、政府对驻镇部门主要领导实行年度评议,评议结果作为县对部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明确发展方向和要求。到2012年试点强镇建成比较完善的城镇基础设施体系,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强镇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具体包括以下方面要求:一是城市管理框架初步建立,综合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初步建立精干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高标准、城市功能充分体现的规划体系。城中村逐步向城市社区改造。初步建立统一、高效的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提升,初步形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区域商贸流通中心、科技研发中心和现代服务中心。二是城市框架逐步形成,基础设施日趋完善。镇区规模进一步扩大,人口集聚度进一步提高。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进一步加大,建成较为完善的供水、供电等公共服务设施,道路、站场等交通设施以及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配套设施。三是经济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基本形成城市化产业结构。服务业发展水平提高,形成1至2个具有较大优势的特色产业,建设1至2个具有较高水平的产业功能区,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优势企业,产业结构逐步与现代城市接轨。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5%以上,财政总收入年均增长15%以上,“三产”在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每年提高0.6个百分点以上。四是社会事业进一步发展,各项指标接近城市化要求。强镇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设施配套,社会事业得到全面发展,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基本建立。综合治理领先,乡风文明,社会和谐,居民民主管理意识明显增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逐步完善。建立较为健全的社会事务和公共服务管理体系。生态环境质量逐步提高,人居环境全面改善,居民满意度明显提高。
温州“镇级市”改革的核心是以一个城市的标准来建设和管理一个镇,本质是通过政府权力重心下移推动城镇向城市转型,形成县域经济增长点。这项改革对中国城镇化发展和县域经济发展具有积极意义,也得到了中央肯定和沿海省市的关注。山东省近期宣布将启动“镇级市”试点,计划用3—5年时间将省内20多个中心镇培育成小城市;广东省在派出考察团学习温州模式之后,仿照温州启动了镇级“简政扩权”改革。为鼓励先进,推进小城镇发展,加快形成县域经济增长极,建议我市在100个经济强镇中优选部分镇择机推进“镇级市”简政扩权改革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