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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县:三项措施推进按病种收费改革

日期: 2012-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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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2年8月1日起,云阳县在二级公立医院推行按病种收费工作,对急性单纯性阑尾炎、急性化脓性阑尾炎、自然临产阴道分娩、计划性剖宫产、子宫肌瘤实行限额收费。为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该县具体做了以下三项工作,有效保障了该县按病种收费改革的顺利推进。
一、多管齐下,抓宣传引导
一是加强试点医院的宣传解释力度。按病种收费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工作重点之一,是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一项有效途径,该县要求试点医院做好按病种收费方式改革的宣传解释,通过各种渠道宣传按病种收费的重大意义,统一医务人员思想,提高患者对按病种收费的知晓率。二是加强按病种收费方式的公开透明度。该县规定对开展的病种收费名称、临床路径、收费标准等事项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加强县医保局的引导作用。该县规定县医保局应积极探索按病种付费报销的优惠政策,引导医院、患者选择按病种付费的医疗模式。
二、以试点医院为突破口,抓规范运行
在推进按病种收费改革的过程中,该县要求试点医院做到:一是要以确保医疗质量和合理利用医疗资源为基础,按照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卫生部颁布的相关规定,精心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试点病种临床路径和实施方案,并报县发展改革委、县卫生局备案。二是凡符合试点病种临床路径标准的病例均应实行按病种收费。三是要严格遵循确定好的试点病种临床路径,明确质量控制标准,加强临床路径管理和医疗质量管理,决不能因实行病种收费而降低医疗服务质量。四是严格控制病种出径率。五是患者在住院诊治过程中,医护人员应加强医患沟通,主动就病种收费相关信息履行告知义务,并签订“病种收费诊疗协议书”。
三、多部门协调,抓督导落实
该县发展改革委、县卫生局、县物价检查所定期对试点医院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协调解决按病种收费方式改革试点工作出现的新问题和新矛盾,确保改革试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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