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积极汇报争取,在去年提前下达37135万元的基础上,近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再次下达了我市2014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1415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4100万元),全年共计争取落实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4.85亿元,计划实施农村危房改造6.1万户。下一步,我委将配合市城乡建委、市财政局,按照国家要求及时将建设任务和投资计划分解下达各区县。同时,指导各区县发展改革委主动加强与财政、城乡建委的沟通协调,将农村危房改造与易地扶贫搬迁、生态移民、财政专项扶贫搬迁等政策有机衔接,统筹安排各项资金,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科学制定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强化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确保全年任务按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