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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成功跻身中欧区域政策合作中国试点地区

日期: 2017-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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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将重庆市列为中欧区域政策合作案例地区的复函》(发改办地区〔2017〕298号),同意将我市纳入中欧区域政策合作试点地区。“中欧区域政策与促进地区合作全球化推广试行项目”是欧盟委员会地区经济总司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司于2006年组织发起的中欧合作项目,通过举办中欧区域政策高层会议、专题报告会及实地调研考察等方式,不断推动欧盟成员国与我国部分城市开展合作示范工作。目前,我国已有天津市、武汉市、广州开发区、汕头市纳入与欧方合作的案例地区。今年,重庆作为中方新增的试点地区之一,将以两江新区、永川区为重点合作平台,务实开展与欧盟结对城市的全方位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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