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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期待政策支持 综合配套改革应有“试错权”

日期: 2008-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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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我们是摸着石头过河,但改革进入‘深水区’后,‘石头’不好摸了。”近日,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发改委主任杨庆育建议,中央应给予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试错权”,以相对宽容的政策环境,保护改革创新的动力。

近年来,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重庆、成都、武汉城市圈,长株潭城市群,先后被中央确定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中国新一轮改革试点布局基本完成。

杨庆育认为,中国改革从农村的联产承包责任制起步,一路摸着石头过河。“联产承包触及的利益主体相对简单,改革见效也比较快,但综合配套改革涉及诸多方面的利益,难度很大。”他说,不管是成渝探索缩小城乡差距,还是武汉探索GDP与环境两不误,每一项探索都是一项系统工程,都是“硬骨头”。

其实,重庆土地流转探索就是一个例子。“这其中存在风险。”杨庆育说,土地流转、允许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后,按《公司法》规定,股份制公司破产要进行资本清算,“届时,农民就可能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

不过,杨庆育坚持认为:“尽管存在风险,但改革探索不能停。问题的关键是,政府应加以引导,让每一项改革的决策和实施都做到规范透明。”

这就需要一个相对宽容的政策环境,这也是杨庆育呼吁中央给予“试错权”的原因。他的理解是,“试错权”是一个包括法律授权、政策支持等内容的综合体系,借此创造一个鼓励改革创新的氛围和环境。

“当然,允许‘试错’并非鼓励犯错。”杨庆育说,任何一项改革探索都应该做好充分调研和论证,要与国家基本法律原则相符。“允许‘试错’的目的在于,用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最小的成本,换取最大的改革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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