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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与重庆市共建统筹城乡卫生发展试验区

日期: 2008-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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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国家卫生部和重庆市政府在京签署了《共建统筹城乡卫生发展试验区合作协议》,双方将依托部市合作这一战略平台,进一步加强合作,加快推进城乡卫生统筹发展,促进我市在西部地区率先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卫生部部长陈竺、市长王鸿举、副市长谢小军出席签字仪式。
  部市共建统筹城乡卫生发展试验区,将以促进城乡居民享有均衡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目标,以中央和地方互动合作为手段,加大投入,深化改革,着力解决制约我市卫生事业发展的关键性问题,探索城乡卫生统筹发展的有效途径。
  合作协议涉及城乡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公共卫生服务建设、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卫生信息系统建设、卫生综合改革,城乡居民基本用药、卫生科技创新能力等9个方面共20项具体内容,涵盖了城乡卫生事业统筹发展的关键要素。按照协议,重庆市将更加重视卫生事业的发展,逐步缩小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差距,逐步实现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探索基本医疗保障一体化,完善卫生人才激励机制,加快建设与重庆市功能定位相适应的医学中心。卫生部则将在项目安排、政策扶持等方面给予重庆重点支持,为重庆统筹城乡卫生改革与发展提供更好的条件和更宽松的环境。
  协议提出,到2012年,我市城乡卫生资源配置结构将进一步优化,农村卫生服务、社区卫生服务的标准化建设明显增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有效性、可及性明显提高,初步形成统筹城乡卫生发展的制度框架;到2015年,城乡卫生服务能力明显提高,基本实现城乡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城乡居民享有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医疗保障差距缩小,基本形成城乡卫生统筹发展格局;到2020年,完善统筹城乡基本医疗卫生发展的制度体系,城乡居民健康素质明显提高,主要卫生指标和健康指标将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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