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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14个镇获批全国发展改革试点小城镇

日期: 2012-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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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关于公布第三批全国发展改革试点城镇名单的通知》(发改办规划〔2012〕507号,以下简称《通知》),公布全国第三批全国发展改革试点城镇名单。全国发展改革试点城镇从2005年开始评选,每三年公布一批。从去年9月开始,国家发展改革委开展第三批发展改革试点城镇评选工作,我市在乡镇总数不占优势的情况下,经过积极争取,九龙坡区白市驿镇等14个镇获批全国发展改革试点小城镇,第三批试点镇数量居西部地区第1位。
开展全国发展改革城镇试点工作,是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战略部署,不断提升城镇化发展质量,探索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践行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新途径。按照《通知》要求,各试点城镇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积极推进发展规划创新,完善农民工公共服务,增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强化城镇产业功能,探索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又好又快发展新途径,为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科学制定城镇化规划、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提供示范。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加大对试点城镇的指导力度,促进我市城镇化健康快速发展。
附件: 第三批全国发展改革试点小城镇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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