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温州市破解“两难”探索“两化”
温州市是我国民营经济最为发达、民间资金最为充裕、民间金融最为活跃的地区之一。2011年下半年,温州爆发区域性金融风波,备受全国关注。在此背景下,温州市出台了一揽子应对措施,大力推进地方金融综合改革,着力破解民间资金多而投资难、中小企业多而融资难(即两难)问题,引导民间金融规范化和阳光化(即两化)发展,保持温州市的金融与经济社会平稳发展。接下来向大家介绍他们的主要做法。
一、 做大做强地方金融业,打造民间金融服务示范区
温州市从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大力推动金融业创新发展,着力培育金融业的“地方军团”,构建多元化金融组织体系,打造民间金融服务示范区。
1.全力扶持地方银行发展。推进金融集聚区建设,首批建设7幢金融总部大楼,增强温州地方金融的集聚和辐射能力;打造温州银行品牌,全力支持温州银行异地开设分行和村镇银行,加快与中金公司等境内外投资者的战略合作和上市步伐;推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股份制改造,大力引入战略投资者,将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改造成现代股份制农村商业银行;支持村镇银行发展,大力引进市内外金融机构到温州设立村镇银行,积极探索符合温州地方特点——即由企业组建、银行参股、利率浮动的新型村镇银行发展模式。2011年末,温州市6家村镇银行年末存款余额合计40.96亿元,贷款余额合计49.21亿元;到“十二五”期末,争取设立35家村镇银行。
2.迅速培育小额贷款公司集群。2011年设立小额贷款公司35家,实现各区县全覆盖;2012年继续开展主发起人招标,开设小额贷款公司30家;计划2013年再开设小额贷款公司35家,形成集群,注册资本总规模达到800亿元。同时,进一步健全小额贷款公司和银行的合作平台,鼓励开展资金批发与小额贷款公司零售业务的合作,拓展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来源渠道,提高融资比例,为小额贷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3.积极推进民间资本管理公司试点。依照温州市政府《关于开展民间资本管理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组织瓯海、乐清、瑞安三地开展试点,已有3家公司开始试营业或筹建。未来,以项目投资和资本管理为主业的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将成为民间资金从“地下”走到“地上”的又一个途径。
4.有力促进担保业健康发展。在区域性金融风波中,融资性担保公司运行压力明显增大,行业发展面临严峻考验。为做大做强担保行业,积极落实融资性担保机构的补助政策,协调解决行业发展的共性问题,引导各类担保机构加快兼并重组步伐。同时筹建市级国有再担保机构,目前正酝酿组建温州市中小企业再担保公司,由市财政注资、市属国有企业发起。
5.探索组建民资运营三大平台。做大做强温州市股权投资营运中心,为民间资本和未上市公司搭建对接桥梁,推动和引导更多的符合条件的企业到该中心托管登记和挂牌交易;支持温州风险投资研究院发展,力争成为全球风险资本和投行高端人才与民间资本和民营企业家交流融汇的平台,将本土民间资本培育成现代金融资本;促进温州民间资本投资服务中心发展,为资本找项目、为项目找资本,成为民间资本和项目对接的服务平台。
二、创新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打造民间金融规范发展示范区
温州市坚持引导发展和创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形成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民间金融规范管理制度,强化联合监管机制,充分发挥民间金融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优化微观层面金融资源配置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引导其规范化、阳光化发展。
1.强化地方金融联合监管。理顺地方金融监管体制,设立专门工作机构,建立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加强金融领域的统一领导和部门协作配合;设立温州市地方金融监管服务中心,为全额财政拨款事业监管单位,主要负责各类地方金融组织的监督和管理;实行联合监管,由地方金融监管服务中心牵头,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制定专项检查方案和非现场监管方案。
2.探索成立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以公司化运作方式,由优质民营企业主导,组建温州市首家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通过先行试点,为民间借贷双方提供供求信息汇集发布、借贷合约公正和登记、交易款项结算、资产评估登记和法律咨询等综合服务,促使民间借贷行为阳光化、合法化。
3.加大非法金融打击力度。温州市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民间借贷风险处置的指导意见》,调整强化全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能,推动各区县、市级功能区处置非法集资办公室实体化运作;加大对非法集资案件的侦破力度,严厉打击暴力讨债和非法高利贷活动,发挥主流媒体舆论导向作用;引导民间借贷纠纷走司法渠道。
三、深化金融改革和服务创新,打造民间金融服务先行区
发挥温州市民间资本“洼地”和民营经济网络优势,进一步加强政策引领,推进体制改革和金融业务创新,引导民间资金投向,畅通民间投资渠道,培育发展地方金融市场,打造民间金融服务先行区。
1.加强政策引领。温州市陆续制定出台《关于加快地方金融业创新发展“1+8”政策》、《关于稳定规范金融秩序促进经济转型发展的意见》等系列政策,市财政、经济信息等部门出台“税费新政17条”等配套政策,在化解区域性金融风波中,有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2.鼓励金融创新。鼓励在温州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设立小企业专营机构,大胆创新金融业务,服务小微企业发展;组建中小企业集合贷款融资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30亿元以上规模的基准利率贷款;积极推动各类创新性金融产品贷款,如农房抵押贷款、农民建房贷款、林权抵押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和仓储质押贷款等;开展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业务,拓宽海洋经济领域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探索农村土地流转信贷产品,深化县域金融服务,推进便农支付工程。
3.开展应急帮扶。建立市级四大班子领导挂钩联系银行和企业制度,并组织25个工作组进驻辖区银行机构,协助做好银企融资对接;设立应急转贷政府专项资金,引导组建企业融资互助资金、互保联盟和互保基金等互助组织,积极开展自救互助,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过桥转贷的难题;鼓励企业对关停倒闭企业或资不抵债困难企业实行承债式重组,支持债权人以债券置换股权的形式参与企业整合重组;提高企业欠薪准备金额度,对中小企业和符合转型升级要求的经营困难企业,实行税收减、免、缓和社会保险“五缓 四减三补贴”等优惠政策。
4.推动境外投资试点。积极稳妥地推进个人境外直接投资试点,探索建立规范便捷、公平开放的审核管理体系,构筑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发展促进体系,逐步完善功能齐备、机制灵活的社会服务体系。力争使温州成为实施“走出去”战略先行区和民营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区,为全国推进外汇管理制度改革积累试点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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