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区县改革发展动态
黔江区推进农业产业跨界融合发展。该区将农业作为工业的第一生产车间,加快发展绿色食品产业,保障农产品加工企业原材料供给,推进一二三产业跨界融合发展,助推全区企业健康发展。一是注重数据收集,充分保障产销对接。筛选一批企业需求量大、发展前景好的产业作为全区重点产业来推进,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原料基地建设工作。强化与企业对接,根据区域定位及产业布局,引导优势产业向优势区域集中,推进订单生产,强化合同管理与合约履行,切实保障双方利益。二是注重基地建设,充分保障原材料需求。围绕企业原材料需求情况,因地制宜做好产业规划,全面启动10万亩农产品加工企业原材料基地建设,将目标任务细化到片区、乡镇、村居、农户。以石家—鹅池—新华片区为重点,发展地牯牛、食用菌等加工型蔬菜基地2万亩;以邻鄂—马喇片区为重点,发展青蒿等中药材基地5万亩;以黑溪—黎水片区为重点发展辣椒、特色杂粮3万亩;强化产销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开展品牌申报工作,培育一批区域优势农产品品牌。三是注重宽松环境,充分保障政策配套。完善政策,力争规划一批大型农产品产销项目纳入市区“十三五”规划,为未来几年发展创造条件;加强对街道镇乡农业服务中心的业务指导,协调做好土地流转,全力保障原材料基地建设用地需求。四是注重技术服务,全力破解技术瓶颈。整合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项目,强化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加强企业技术指导,提升乡镇农技人员技术服务能力,着力培育一批有技术、会经营、懂管理的职业农民队伍;组建农业技术专家服务团,推广“点餐式”培训、“零距离”服务新模式,解决农技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五是注重市场建设,着力建设好两个市场。抓有形市场建设,加快农产品批发市场、冷链物流中心等专业市场建设,改造提升乡镇农贸市场,完善农产品仓储、冷链、物流等设施,积极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鼓励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主体参加各类展会;抓无形市场建设,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继续实施市级农业信息化示范工程,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制订政策支持发展农产品直销、配送、电子商务等新型流通业态,努力实现农产品销售线下与线上同步发展、互联互通。目前,已探索实践“农业+生态、农业+市场、农业+旅游”三种多元发展模式,正在积极争取黔江脆红李、地牯牛、肾豆等农产品地理标志实现认证。积极推进大农业与大旅游融合发展,已在阿蓬江流域的一江两岸建设油用牡丹、油菜花等彩花产业基地5万亩,建设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村10个、新增示范农家乐50家。
江津区实施统筹城乡“富民惠农、阳光信贷”。该区明星资金互助社自2011年成立以来,以农村“五权”抵押融资为抓手,探索解决农村金融服务制度性缺陷;以实现可持续发展为经营战略,服务农村个体工商户、外出务工经纪人和实体经济为核心;以积极发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为措施,合理确定利率价格,确保该社健康发展,统筹打造服务实体经济的社区金融。截至目前,该社办理存款1367户、7402笔,存款余额2969.58 万元。办理贷款730户、742笔、8562.14万元,贷款余额3245.5万元(其中农村“五权”抵押贷款共发放186户、占比89%,发放2856万元、占比85%)。贷款损失准备金138.25万元,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150%,核心资本充足率10.04%,今年1月至今实现利润30.3万元。互助社运行四年来存款平均增长90.9%,贷款平均增长71%。利润平均增长15.6%,实现税收、员工工资、利润和社员分红年年增加,为建立该社健康运行、推动地方经济长效机制和统筹城乡共同发展提供了典范。
石柱县三举措助推农业产业化提档升级。一是持续提升农产品加工能力。新建辣椒机械化干制加工生产线2条,累计达到30条,日处理能力提高到240吨。二是强化农产品深度研发。成功引进莼菜酵素、莼菜香皂、莼菜茶叶等莼菜深加工技术,顺利开发莼菜饮料、即食莼菜、鲜食莼菜梗等新产品以及面膜、美容胶囊等系列美容产品;以黄连为君药开发的黄连上清软胶囊、黄连饮片以及炎可宁片投放市场,实现年销售量3000万元;与第三军医大学联合研发治疗糖尿病的国家三类新药“五黄养阴颗粒”实现批量生产。三是创新农产品营销模式。搭建网上电子交易平台,发展电商直销农产品加工企业6家,交易额突破300万元大关;积极探索大棚蔬菜、莼菜种植物联网试点建设,加快搭建莼菜、黄连全国物联网交易平台。
二、重点改革发展动态
我市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减轻企业办事负担。一是着力推进行政审批取消下放工作。上半年,结合贯彻落实国发〔2014〕50号等文件精神,印发了《关于公布重庆市2015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的决定》(渝府发〔2015〕34号),承接国务院下放行政审批项目18项,调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4项,取消下放16项行政审批项目和54项职业资格认定事项,将国务院要求改为后置审批的103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明确为后置审批,对国务院决定保留的34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全市统一执行并规范。二是大力取消下放行政权力事项。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市委四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全面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重庆市人民政府决定取消63项、下放670项市级行政权力事项,并在规章中明确,决定取消的市级行政权力事项,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不得变相实施,不得转交有关事业单位、协会继续实施,不得通过拆分、合并等方式变相实施。决定下放的市级行政权力事项,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放权不卸责,加强对承接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的业务指导;承接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尽职履责做好权力承接工作,发挥基层贴近群众、就近管理的优势,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
重庆市四举措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一是完善任务分工。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及其分工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补充完善我市任务分工方案,适应新形势下生态文明建设需要。二是加强督查督办。市环保局联合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原则上每季度开展一次专项督查,围绕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项目推进等进行督查督办。三是强化考核机制。市委、市政府对区县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在环保“五大行动”中增加生态文明建设任务实施情况的考核,并把与生态文明建设密切相关的21项任务纳入对10个市级部门的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四是推进体制改革。成立重庆资源与环境交易所,废气、污水、垃圾等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有序开展。成立重庆环保投资有限公司,与万州等34个区县签订乡镇污水处理战略合作协议,创新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的可持续方式。设立10亿元环保产业股权投资基金,进一步拓宽环保投融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