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央及部委改革动态
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确定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的措施,营造有利创业创新的市场环境;部署推动中央企业“瘦身健体”提质增效,以促改革调结构增强企业竞争力。——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方面,会议认为,简政放权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有利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增加就业和经济发展。下一步,一要继续削减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探索实施各类经营许可证负面清单管理,加快推进“证照分离”试点。在全面实施企业“三证合一”基础上,再整合社会保险和统计登记证,实现“五证合一、一照一码”,降低创业准入的制度性成本。二要支持去产能过程中分流人员自主创业,为他们从事经营或注册企业提供“绿色通道”便捷服务,并按规定给予税费减免、担保贷款等政策扶持,促进提高创业成功率。三要扩大“三证合一”覆盖面,推进整合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实现只需填写“一张表”、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办理工商及税务登记。四要营造公平经商环境,完善市场退出机制。
——推动央企提质增效,增强企业竞争力方面,针对目前央企存在的主业不强、冗员多、效率低,尤其是管理和法人层级多、子企业数量庞大等突出问题,会议确定,一是着力推进结构调整,引导督促央企围绕和突出做优主业,着力提高核心竞争力。开展困难和亏损企业专项治理,抓紧淘汰钢铁、煤炭等行业央企落后产能,加快重组整合和市场出清。今明两年压减央企10%左右钢铁和煤炭现有产能。有序转让退出非主业资产,控制连续亏损、从事非主营业务等企业的员工总量,严格定岗定编定员,精简管理部门和人员,加快构建更加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劳动用工和收入分配机制。积极稳妥引入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和支持央企结构调整与重组。二是以创新促健体,发展新经济。结合“互联网+”行动和大数据发展战略,不断提高产业先进水平和产品竞争力。鼓励央企建设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和专业化众创空间,加强共性关键技术攻关,落实“中国制造2025”战略,加大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力度,扎实开展“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专项工作,在提升国家创新能力中走在前列。三是压缩管理层级,力争在3年内使多数央企管理层级由目前的5-9层减至3-4层以下、法人单位减少20%左右。转变国有资产监管职能,创新监管方式,严防国资流失。四是推进降本增效。强化成本管控,减少应收账款,缩减库存规模和亏损面,降低债务水平,今明两年力争实现降本增效1000亿元以上。推动央企提质增效、焕发新生机。
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听取民间投资政策落实专项督查工作汇报,要求以不断深化改革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会议指出,近期国务院组织对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政策落实情况开展全国督查,并委托全国工商联、发展研究中心和行政学院作了政策落实情况第三方评估,发展改革委、新华社也作了大范围专题调研。从督查调研情况看,这几年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促进民间投资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特别是通过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大大激发了民间投资活力,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催生了大批新的市场主体,增强了发展新动能。但督查也发现一些突出问题:部分法规政策不配套、不协调、落实不到位;民营企业在市场准入、资源配置和政府服务等方面难以享受与国企同等待遇;融资难融资贵、缴费负担重;一些干部不作为、不会为、乱作为,少数地方政府失信等,这些都严重影响了民间投资健康发展。会议强调,一要充分认识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民营经济的重要意义。这是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坚决贯彻“两个毫不动摇”重大方针的重要体现,既利当前更惠长远,不仅有利于稳增长、保就业,更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特别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新经济成长、推动发展升级的重要内容。二要以深化改革和政策落地见效提振民营企业投资信心。各地区、各部门要“对号入座”,必须以壮士断腕的精神推进改革,切实整改督查发现的问题。既抓好自身整改,部门还要督促本系统的整改,稳定市场对经济发展的良好预期。三要继续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营造一视同仁的公平投资环境。再取消一批行政审批事项,能放给市场的坚决放给市场。加快清理完善涉及民间投资的法规政策,抓紧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进一步放开民用机场、基础电信运营、油气勘探开发等领域,在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等重点领域去除各类显性或隐性门槛,在医疗、养老、教育等民生领域出台有效举措,切实解决民企与国企公平竞争问题。四要着力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严格落实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通过专项检查,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切实做到对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小微企业贷款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户数、小微企业申贷获得率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同时坚决防止以各种方式变相提高贷款利率。推进政府主导的省级再担保机构基本实现全覆盖,探索发展新型融资担保行业。引导金融机构运用大数据等新技术,创新适合民营企业、小微企业的融资模式,特别要推动大型商业银行扩大服务中小企业业务。五要强化责任追究,建立严格的对政府违约和政策不落实的问责机制,提高政府公信力。
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加快缩小城乡教育差距,促进教育公平,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该意见提出,加快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和“两免一补”政策城乡全覆盖,到2020年,城乡二元结构壁垒基本消除,义务教育与城镇化发展基本协调;城乡学校布局更加合理,大班额基本消除,学校标准化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城乡师资配置基本均衡,乡村教师待遇稳步提高、岗位吸引力大幅增强,乡村教育质量明显提升,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该意见明确了十项改革举措,一是同步建设城镇学校,确保城镇学校建设用地和足够的学位供给;二是努力办好乡村教育,合理布局学校,采取多种措施补齐乡村教育短板;三是科学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改善基本办学条件,提升乡村学校信息化水平和寄宿制学校管理服务水平;四是实施消除大班额计划;五是统筹城乡师资配置,合理核定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六是改革乡村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实行乡村教师收入分配倾斜政策;七是改革教育治理体系,全面加强思想政治教育,逐步形成中国特色的现代学校制度;八是改革控辍保学机制,建立目标责任制和联控联保机制,防止因上学不便而辍学;九是改革随迁子女就学机制,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入学政策,推动“两免一补”资金和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资金随学生流动可携带;十是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健全工作体系,促进健康成长。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营造良好市场环境促进有色金属工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就今后一个时期营造良好市场环境,促进有色金属工业转型升级、实现持续健康发展作出部署。意见指出,要以解决有色金属工业长期积累的结构性产能过剩、市场供求失衡等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为导向,优化存量、引导增量、主动减量,化解结构性过剩产能,促进行业技术进步,扩大应用消费市场,加强国际产能合作,创造良好营商环境,推动有色金属工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要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创新驱动、分类指导的原则,优化有色金属工业产业结构,实现重点品种供需基本平衡,电解铝产能利用率保持在80%以上,铜、铝等品种矿产资源保障能力明显增强,稀有金属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再生有色金属使用比重稳步提高,重点工艺技术装备取得突破,有色金属材料消费量进一步增加,重大国际产能合作项目取得实质性进展,有色金属工业发展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意见要求,严控新增产能,确有必要的电解铝新(改、扩)建项目,要严格落实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方案。加大督促检查工作力度,对违法违规新增产能严肃问责。全面调查掌握有色金属重点品种的环保、能耗、质量、安全、技术等情况,对不符合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相关标准的企业,要立即限期整改;未达到整改要求的,要依法依规关停退出。鼓励企业调整发展战略,主动压减存量产能,实施等量或减量兼并重组,退出低效产能。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全面部署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工作。通知指出,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是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必要措施,有利于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有利于发展信用经济、建设统一市场、促进公平竞争、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通知从7个方面,提出了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具体政策措施。一是全面清理各类保证金。对建筑业企业在工程建设中需缴纳的保证金,除依法依规设立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外,其他保证金一律取消。对取消的保证金,自通知下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收取。二是转变保证金缴纳方式。对保留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推行银行保函制度,建筑业企业可以银行保函方式缴纳。三是按时返还保证金。对取消的保证金,各地要于2016年底前退还相关企业;对保留的保证金,要确保按时返还。未按规定或合同约定返还保证金的,保证金收取方应向建筑业企业支付逾期返还违约金。四是严格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五是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存办法。六是规范保证金管理制度。七是严禁新设保证金项目。
多个省份实现全民医保统一管理。《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印发以来,河北、湖北、内蒙古、江西、新疆、北京、湖南、广西等8省(自治区、直辖市)先后正式出台文件,对本省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作出规划部署,如期完成了国务院对整合制度工作提出的上半年任务要求。以上8省从理顺体制、整合制度、提升效能“三位一体”整体考虑,对整合制度工作全面推进作出规划部署。一是明确提出将卫生计生部门承担的新农合管理职能及人社部门管理的城镇居民医保管理职能合并,统一由人社部门管理。二是按照国务院文件“六统一”要求,对通过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两项制度,全面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提出要求。三是对明确整合工作任务分工以及推进时间表、路线图,同时还对确保整合工作平稳有序推进提出具体要求。截至目前,全国32个省区市(含兵团)中,河北、湖北、内蒙古、江西、新疆、北京、湖南、广西8省份已出台整合方案,天津、上海、浙江、山东、广东、重庆、宁夏、青海、新疆生产建设兵团9省份在国务院文件发布前已全面实现制度整合,以上17个省份均突破医疗保险城乡分割的体制机制障碍,明确将整合后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划归人社部门管理,实现了全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乃至整个社会保险制度的统一管理,这充分说明地方党委政府对统一医保管理体制的高度共识,对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的深刻认识。从地方实践看,制度整合成效显著:一是群众普遍得实惠,改革获得感增强。各地在实践中采取“缴费就低不就高、待遇就高不就低、目录就宽不就窄”的思路,居民医保制度的公平性显著增强,特别是农村居民医疗服务利用水平与保障水平均有普遍提高。二是提升了公共服务效能,降低了行政成本。依托社会保险公共服务体系,实现了参保登记、基金征缴、权益记录、待遇支付等一体化管理服务,避免了重复投入、多头建设,减少了重复参保、重复补贴。仅山东省整合就剔除重复参保250万人,当年节约财政重复补助资金8亿多元。三是增强了医保基金的互助共济能力,有利于发挥医保对医改的基础性作用。各地注重发挥社会医疗保险制度规律,促进医保对医疗服务的外部激励制约,为三医联动改革提供了坚实基础。
二、兄弟省市改革动态
广西商事制度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广西把商事制度改革作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先手棋”和“突破口”,从工商登记便利化入手,在推进“放管服”改革上实施了一系列宽进严管的改革措施,有效激发了市场活力。明确了商事制度改革路线图和时间表,坚持做到大胆减权、充分放权,编制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取消、下放、转移、整合、暂不执行权力事项305项,精简比例为41.38%。出台《广西企业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放宽住所登记条件,有效释放了场地资源,激发了市场潜能和活力,市场主体数量持续增长,带动了就业创业。推行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推行“先照后证”改革,落实“双告知”职责,推进工商登记标准化建设,率先全面实施“三证合一”,创新推出“全城通就近办”登记模式,试点推行电子营业执照以及全程电子化登记,拆解主体准入“连环锁”,优化营商环境。实施“一址多照”“一照多址”和“住改商”及电子营业执照等改革措施,孵化电子商务等新型业态增长点。制定了《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等6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首创市场监管“天眼工程”,创新信息化大数据监管;探索建立以信息公示和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模式。
江苏建立“僵尸企业”强退机制。为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省工商局与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联合发文,建立起“僵尸企业”强退机制,部署开展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清理工作,以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维护良好市场秩序。根据文件要求,由省工商局提供连续两年未年报企业名单,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将其中连续两年未报税企业信息反馈给省工商局,省工商局进而将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且未申报纳税的企业确定为清理对象。对长期未开展经营活动的企业,各级工商部门可以根据连续两年未报送年度报告、在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现场检查记录、连续两年未报税证明等必要证据,依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湖北处置58家省属国资“僵尸企业”。通过挂牌转让、关闭注销和兼并重组等方式,已处置了58家“僵尸”企业,并计划下半年再清理30家,明年年底前全部处置完毕。按照此前摸底的信息,湖北省共有105家省属国资“僵尸企业”。据了解湖北省国资委主要通过旗下的平台公司宏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对这些企业进行处置,并针对不同的企业设计针对性方案。如对常年亏损、资产质量差的华联楚天、湖北省糖酒副食品公司等4家企业,采取挂牌转让方式;对主业清晰、运营能力较强的理化测试中心、湖北省医工院、湖北省轻工院等,通过股权改造、引进战略投资者、管理层持股等方式进行兼并重组;对完全没救的企业,已注销40家、破产清算3家;对湖北省外经贸投资公司、湖北省商业物资公司、湖北省五矿贸易公司、湖北省纺织物资公司4家企业的资产“四合一”,组建新的对外经贸投资公司,规划在武汉空港投资兴建一个外贸综合体,希望通过转型发展实现“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