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央及部委改革动态
国务院印发《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一是合理降低企业税费负担;二是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三是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四是合理降低企业人工成本;五是进一步降低企业用能用地成本;六是较大幅度降低企业物流成本;七是提高企业资金周转效率;八是鼓励和引导企业内部挖潜。方案提出了推进体制机制改革、推进创新活动、发挥“互联网+”作用、立足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加强和改进管理、降低监管成本、改善公共服务、优化产业布局、分行业降本增效等方面的配套措施。方案还指出,要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加强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适时评估总结和推广经验,建立和完善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长效机制。
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对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开展专项督查,确保完成既定目标任务;听取促进外贸增长政策落实情况汇报,推动进出口回稳向好;决定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推进扶贫攻坚;确定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更好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会议确定,按照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部署要求,在全国开展一次对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的专项督查,确保全年目标任务严格按进度要求和时间节点顺利完成。针对当前地方和企业化解钢铁煤炭过剩产能进展不平衡等情况,会议强调,督查要以产能实际退出、清理违法违规项目、严控新增产能、职工安置、奖补资金筹措使用等为重点,督促地方加强环保、质量、安全、能耗、国土、矿山等执法和达标检查,鼓励企业兼并重组、转型升级,用法治化、市场化办法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建立公示制度,严防弄虚作假、死灰复燃。落实奖惩机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对落实不力、进度慢和违规新增产能等,要通报、约谈直至严肃问责,确保完成全年化解过剩产能硬任务。会议指出,面对复杂严峻的国际市场环境,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国家促进外贸稳定增长和提质增效的系列政策,取得积极成效,我国对外经济持续发展。但当前外需低迷,制约外贸增长因素较多。下一步要加大已有政策落实力度,推动进出口企稳回升。一是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尽快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贸易便利化措施,按照便利通关要求,规范和统一不同关区、口岸业务标准,简化查验手续;二是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有订单、有效益企业的信贷支持,帮助企业规避汇率风险,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领域,增加国内急需的关键产品进口;三是进一步清理港口、航运等经营性收费,加快出口退税进度,强化对恶性竞争等的监管;四是改革完善与新业态、新模式相适应的体制机制,扩大跨境电商、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等试点,培育发展新动力;五是发挥双向投资对外贸的促进作用,持续推动在“一带一路”建设、拓展国际产能合作空间等领域取得新突破。
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促进创业投资发展的政策措施,释放社会投资潜力助力实体经济;部署建设北京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加快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会议指出,坚持市场主导,发展各类创业投资,是落实新发展理念、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发展新动能和扩大就业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调动社会投资积极性,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稳增长、调结构。会议确定,一是丰富创投主体和模式,支持行业骨干企业、创业孵化器、产业(技术)创新中心、保险公司等机构投资者参与创业投资,培育合格个人投资者,壮大面向种子期、初创期中小企业的天使投资。按照内外资一视同仁原则,放宽准入、简化管理,鼓励外资扩大创投规模。有序发展投贷联动、投保联动、投债联动等新产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创投引导基金。二是发挥主板、创业板和地方性股权交易场所功能,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交易机制,规范发展专业化并购基金,支持证券公司柜台市场等开展直接融资业务,畅通创投的上市、股权转让、并购重组等退出渠道。三是支持有需求、有条件的国有企业依法依规、按照市场化方式设立或参股创投企业和母基金,支持具备条件的国有创投企业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四是加大政策扶持,对专注长期投资的创投企业在税收优惠、债券发行、政府项目对接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五是优化市场环境,各地区、各部门不得自行出台限制创投企业准入和发展的政策。依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强化行业自律和信用约束,加强信息披露和风险揭示。建立并完善募集资金托管制度,规范创投企业募资行为,坚持适度、差异和统一功能监管,打击违法违规募集资金,有效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风险。会议认为,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部署,推进北京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以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进一步突破体制机制障碍,更大激发社会创造活力,有利于提升国家创新能力、促进经济迈向中高端。一是充分发挥北京科教资源丰富的优势,聚焦突破重大前沿基础研究难题,打造原始创新高地。二是以智能制造、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领域为重点,加快突破一批关键共性技术,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研发创新体系。三是构建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引智引技引资并举,汇聚全球创新资源,以创新提升区域发展层级。四是推广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改革措施,突破外籍人才永久居留和创新人才聘用、流动、评价激励等体制瓶颈,完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为建设科技强国提供制度保障。会议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草案完善了有效开发利用无线电频率的管理制度,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依靠法律手段加大对利用“伪基站”等开展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惩戒力度,同时增强公众防范意识,切实维护信息安全和人民群众利益。
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在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大补短板工作力度,依靠改革开放推动发展升级和民生改善。会议指出,适当扩大内需,可以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营造良好环境,关键要通过加大补短板工作力度,既带动扩大合理有效投资,又增加有效供给,对稳增长、增后劲、促就业、惠民生具有重要作用。要抓住当前原材料等大宗商品价格较低等有利时机,加大积极财政政策实施力度,聚焦脱贫攻坚、灾后重建和中小水利治理加固、重大软硬基础设施建设、新产业新动能培育等重点领域,注重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优化政策“配方”打好组合拳。一是加快推进“十三五”规划《纲要》确定的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重大工程项目,围绕着力补短板、缩小城乡区域差距等,抓紧制定实施方案,合理扩大有效投资,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推出重大建设项目三年滚动投资计划,形成项目储备机制和滚动实施的良性循环,同时积极化解过剩产能,坚决淘汰落后产能。二是进一步推进改革,更好调动社会资本积极性。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抓紧修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及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除跨地区、跨流域、跨境项目外,企业投资项目核准能放给市场和地方的一律下放。进一步放开基础设施领域投资限制,在教育、医疗、养老等民生领域对民办与公办机构在市场准入、职称评聘、社保定点等方面同等对待。出台依法保护产权的政策措施,加大对各种所有制财产的法律保护,增强市场主体创业创新动力。三是创新融资方式,统筹盘活沉淀资金。发挥政府投资引导作用,按照市场化运作和可持续的要求,以易地扶贫搬迁等为重点科学合理使用专项建设基金,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对水利薄弱环节、城市防涝设施建设等投入。注重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再向社会集中推介一批有现金流、有稳定回报预期的项目。推动中央企业增加农村电网、电信基础设施等短板领域投资。鼓励开发性、政策性银行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引导商业银行建立健全适应战略性新兴产业特点的信贷管理和评审制度,对各类市场主体在中长期贷款投放、市场利率等方面一视同仁。支持企业通过债券、股权等方式筹集建设资金。四是制定进一步扩大开放利用外资的措施,加快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试点新经验,出台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和促进加工贸易向中西部转移的政策。五是建立补短板项目推进奖惩机制。各地区、各部门要制定重大任务实施时间表,加强督查考核,对成效显著的地区在重大政策、重要改革创新试点等方面给予倾斜,调动积极性;对工作不力、进展滞后的要予以督促问责。以真抓实干推动补短板取得更大成效。
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以深化政府自身改革更大程度利企便民等。会议指出,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是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关键之举,有利于提高政府效率和透明度,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变“群众跑腿”为“信息跑路”、变“企业四处找”为“部门协同办”。一是优化再造服务流程。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快政务服务事项电子化和网络化,推动智慧城市建设。凡能实现网上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群众必须到现场办理;能通过网络共享的材料,不得要求群众重复提交;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其他单位重复提供。对与企业注册登记、生产经营、资质认定、商标专利等,以及与居民教育医疗、户籍户政、社保等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都要推行网上受理、办理、反馈,做到“应上尽上、全程在线”。二是优化再造服务平台。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整合政务信息和服务平台,推进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推动服务事项跨地区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跨部门协同办理,做到“单点登录、全网通办”。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等基层服务网点要利用共享的网上服务资源,发挥社会力量作用,重点围绕劳动就业、社保救助、扶贫脱贫等领域,开展上门办理、免费代办等便民服务。三是打通数据壁垒,促进各部门、各层级、各业务系统互联互通。国务院各部门要尽快向各省(区、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开放实时数据接口,力争到2017年底前,各省级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建成面向公众、开放共享的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2020年底前,建成覆盖全国、一网办理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四是加强系统和信息安全防护能力,加大对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重要数据保护力度。五是加快清理不适应“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各种规定,建立健全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等标准规范,统一身份认证体系。依托信息技术和制度创新,提高政府感知群众期盼、回应社会关切、服务公众需求的能力。
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改革试点启动。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证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在年内启动实施首批试点。根据试点意见,试点企业须是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企业,科技类企业优先。央企二级以上企业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所属一级企业暂不开展员工持股试点。为更好地激励骨干员工,试点意见规定,只有在关键岗位工作并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或较大影响的科研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才可以参加员工持股。根据安排,试点企业的推进方式是“成熟一户开展一户”,到2018年年底进行阶段性总结,视情况再适时扩大试点。首批试点中央企子公司数量为10家,地方国企为5到10家。
《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印发。该意见强调,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主要目的是动员和激励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到绿色产业,同时更有效地抑制污染性投资。构建绿色金融体系,不仅有助于加快我国经济向绿色化转型,也有利于促进环保、新能源、节能等领域的技术进步,加快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提升经济增长潜力。意见提出了支持和鼓励绿色投融资的一系列激励措施,包括通过再贷款、专业化担保机制、绿色信贷支持项目财政贴息、设立国家绿色发展基金等措施支持绿色金融发展。意见明确了证券市场支持绿色投资的重要作用,要求统一绿色债券界定标准,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支持开发绿色债券指数、绿色股票指数以及相关产品,逐步建立和完善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强制性环境信息披露制度。此外,意见还提出发展绿色保险和环境权益交易市场,按程序推动制订和修订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相关法律或行政法规,支持发展各类碳金融产品,推动建立环境权益交易市场,发展各类环境权益的融资工具。意见支持地方发展绿色金融,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专业化绿色担保机制、设立绿色发展基金等手段撬动更多的社会资本投资绿色产业。同时,还要求广泛开展绿色金融领域国际合作,继续在二十国集团(G20)框架下推动全球形成共同发展绿色金融的理念。
我国个体工商户将实现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法制办日前联合下发通知,决定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根据通知,通过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实现公民只需填写“一张表”,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办理个体工商户工商及税务登记,将由工商行政管理、税务部门分别核发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改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同时,实现工商、税务部门的个体工商户数据信息实时共享。黑龙江、上海、福建、湖北被确定为试点地区。4个试点地区自2016年10月1日起实施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其他27个省区市及5个计划单列市自2016年12月1日起实施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对2016年12月1日前成立的个体工商户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或换照的,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暂未取得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其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继续有效。
证监会发布《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决定》。一是完善重组上市认定标准,细化关于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的认定标准,完善关于购买资产规模的判断指标,明确累计首次原则的期限为60个月。二是完善配套监管措施,抑制投机“炒壳”。取消重组上市的配套融资,提高对重组方的实力要求,延长相关股东的股份锁定期,遏制短期投机和概念炒作。三是按照全面监管的原则,强化上市公司和中介机构责任,加大问责力度。此外,为解决重组事项导致的长期停牌问题,证监会近日对《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进行了相应修订。修订缩短了终止重大资产重组进程的“冷淡期”,由3个月缩短至1个月。上市公司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草案后主动终止重大资产重组进程的,上市公司应当同时承诺自公告之日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3个月内再次启动重大资产重组行为的,应当在再次启动的重组预案和报告书中,重点披露前次重组终止的原因,短期内再次启动重组程序的原因。
二、兄弟省市改革动态
北京市加快政府部门公共数据开放力度。日前,北京市政府发布:到2020年,北京市政府部门公共数据开放单位将超过90%,数据开放率超过60%。除了一些部门是内部管理,跟社会关系不大之外,其他凡是跟社会、市民、法人、社会管理相关的部门都要进行数据开放。一到两年内,北京将建立互联网以“北京通”号、政务专网以身份证号为身份标识的电子证照库,在确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实现一窗口受理、一平台共享、一站式服务、一网式办理。通过后台整合,公民的证照信息只要提交过一次,以后各种政府服务场景都能通用,审核流程交给后台去做。
上海陆家嘴金融城试行“业界共治+法定机构”的公共治理架构。上海市委、市政府决定在陆家嘴金融城开展体制改革试点,在全国率先实施“业界共治+法定机构”的公共治理架构。“业界共治”,指浦东新区联合业界发起设立陆家嘴金融城理事会,业界代表占比90%以上、外资机构占比30%,集合了金融城最广泛的社会力量。作为陆家嘴金融城的公共平台,理事会将围绕金融、航运、贸易等产业发展和商业、交通、文化等环境优化,开展业界共治,支持金融创新和金融监管创新及海外业务拓展,提升金融城的全球竞争力和影响力。“法定机构”,指由浦东新区发起设立上海陆家嘴金融城发展局,作为金融城法定的管理服务机构,通过企业化组织、市场化运作、专业化服务的模式,提升推进金融城发展的能力和效率。与原来传统的行政管理机构相比,陆家嘴金融城发展局不列入政府部门序列,在全国率先以企业法人的形式登记注册成立,实行企业化组织。工作部门设置相应实现轻型化、扁平化、国际化,优化综合部门、强化业务部门,搭建专业化的运作平台。
河南8家国企试点“混改”重点推进二级以下子公司。按照该省《关于省属国有工业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实施意见》,此次重点推进二级及以下子公司层面混合所有制改革、加快集团公司层面股份制改革步伐,采取入股新建、并购重组、债务重组、股权置换、员工持股等多种“混改”模式。河南能源化工集团、平煤神马集团、郑煤集团、安钢集团、河南机械装备投资集团、河南煤层气开发利用有限公司、洛阳铜加工集团、洛阳单晶硅集团是此次的试点单位。这8家企业初步选定第一批67家子公司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
四川省高标准全口径清理规范公共服务事项。按照国务院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工作部署,该省大力推进公共服务事项清理规范工作,围绕解决“办证难、办事难”问题这一目标,从全口径入手,将全省各级各部门及相关国有企业、学会协会、中介机构提供的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清理范围,列明目录公开发布,抓住重点分类清理,规范优化服务内容,积极推行网上办理,做到让服务对象看的懂、搞得清、办得快,大大方便了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进一步提升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甘肃省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实施意见出台。近日,该省政府印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实施意见》。该意见提出,将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对油气电煤垄断行业,实行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特许经营、政府监管。主要举措包括:不搞“拉郎配”不设时间表;稳妥推进商业类国企改革力促整体上市;油气电煤垄断业,实行政企分开、政资分开;鼓励国企“走出去”参与国际产业重组等。
广州建设自主创新示范区。近日,广州印发《广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提出到2020年,广州自主创新示范区要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家创新中心城市和国际科技创新枢纽。广州将通过“一区多园”的发展模式,以广州高新区、中新广州知识城、科学城等为核心载体,整合政策、人才、资本、产业等要素,提升土地集约利用,完善公共配套设施,建设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完善科技创新配套服务,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培育新业态,发展创新型经济,推进广州科技创新走廊建设。
广州设发展基金助工业转型升级。近日,《广州市工业转型升级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开始公开征求意见。该办法提出,将安排15亿元,设立公司制引导基金“广州市工业转型升级发展基金有限公司”(简称母基金公司),采用股权投资等市场化方式,投资广州的制造业类、信息产业类、生产性服务业类等各类型企业。母基金公司下设子基金,子基金由母基金公司与社会投资管理机构共同管理,或通过公开征集和专家评选方式选择社会投资管理机构进行管理。子基金应全部投资服务于制造业、信息产业、生产性服务业转型升级领域,重点投资于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电力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等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