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区县改革发展动态
江津区增加富硒农业有效供给,接长农业现代化短板。该区农业借力供给侧改革,统筹大力发展富硒产业,截止9月底,已建成富硒规模化、标准化种植基地37万亩、富硒水产基地3.2万亩,培育富硒农产品特色品牌37个,实现富硒农业产值达30亿元,同比增长25%。一是培育富硒特色品牌,带动传统农业供给侧改革。该区充分利用德感食品加工园和白沙工业园开展农产品加工,全区先后引进大型企业22家开展精深加工。下一步,将把富硒产业打造成该区“十三五”时期新的经济增长点、统筹城乡改革发展的新亮点,实现2020年富硒农业总产值达100亿元的目标。二是联手电商平台,打造线上线下同步销售体系。加大与大型超市合作力度,并依托双福国际农贸城,建成富硒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使富硒专卖店增至30余家,直供220家直营超市。与此同时,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开启富硒农产品网上销售新模式,出台了《江津区电商进乡村工作方案》,打造重庆富硒网,江津硒货淘宝店正式运营;建成区级中心1个、镇级服务站10个、村级服务点100个;打造网上网下同步销售。三是延伸产业链条,推进富硒生态休闲观光提档升级。新引进鲁能集团建设“鲁能美丽乡村”统筹城乡改革发展项目、浙江森禾种业公司建设“云中花海”项目。朱杨镇依托石笋山生态农业园,开展采富硒果、品富硒茶等系列活动,共接待游客近10万人次。1-9月,全区乡村旅游接待游客617万人次,营业收入超过23.7亿元。该区还将重点打造猫山富硒茶文化体验园、四面山富硒养生旅游园等富硒生态园40个、富硒乡村旅游网点150个。
武隆县扎实推进四项攻坚举措,争取实现整体脱贫摘帽。一是“三争工作”取得重大突破。争取到位各类扶贫专项资金1.4亿元,全县纳入小片区开发和金融扶贫风险补偿试点总盘子,争取成为商务部“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争取落地专项扶持资金2000万元。二是“十大扶贫攻坚行动”取得丰硕成果。截至目前,完成项目建设投入6.66亿元,累计完成投入17.34亿元,建成各类扶贫项目1723个,占比98%,其中,新建和改扩建乡村公路1414公里,人行便道540公里,新建和改扩建人饮水池613口,共计200795立方米,安装饮水管道26461公里;建成特色林果、高山茶叶、中药材等生态林产业基地1.76万亩;搬迁安置贫困人口2308人;新建农村金融扶贫互助分会2个,完成扶贫小额信贷2026万元;开展扶贫创业和扶贫公益培训720人,完成农村实用技术培训1500人次,利用市国资系统捐款资助贫困大学生40人;建成53个集医疗卫生、便民超市等功能为一体的便民服务中心;完成投资11760万元,启动农业与扶贫6条精品示范线路建设,基本建成的项目有29个;新建乡村旅游扶贫示范村(点)4个,累计发展农家乐和乡村民宿2452家,接待床位3.416万张,其中建卡贫困户开办的农家乐和乡村民宿120家,接待床位1000余张,接待游客241.76万人次,总收入3.65亿元,帮助2300余贫困人口实现就地转移务工,带动5000余贫困人口实现增收脱贫;建成1个县级电商运营中心、3个镇级电商服务站和190个村级电商服务网点,农产品电商交易额达到5903万余元,带动全县农村群众人均增收2000余元,增加就业4000人。三是“百日攻坚”抓实查漏补缺。组织举办各类业务培训5期、培训800人次,健全完善扶贫攻坚档案资料,组织开展乡镇交换检查脱贫工作,实行“每月暗访、每月督查、每月通报”工作制度。四是“后扶机制”巩固脱贫成效。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精准脱贫后续扶持发展工作的实施意见(2017—2018)》,建立完善脱贫成果巩固提升、贫困动态监测筛查、脱贫绩效跟踪管理等后续扶持长效机制。
二、重点改革发展动态
我市印发《关于用好农业农村发展用地政策 促进农民增收的指导意见(试行)》。近日,我市印发《关于用好农业农村发展用地政策促进农民增收的指导意见(试行)》,通过合理利用新增耕地,开发利用荒山、荒坡、荒沟、荒滩“四荒地”等措施,来盘活农村土地、房屋等资产资源,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繁荣。近年来,我市已累计培育种养大户13.2万户,家庭农场1.45万家,农民合作社2.75万个,区县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达到3362家,社会化服务组织10600个。《意见》集成的主要政策,关键在于支持五类用地、盘活七大资源。所谓支持五类用地,即支持设施农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农业园区、林业、传统村落和民居等五类用地。盘活七大资源,即盘活农村存量集体建设用地、闲置集体建设用地、零星分散建设用地、“四荒地”、新增耕地、林地、闲置农房等七大资源。明确五类设施用地,《意见》规定,要切实保障生产设施用地,合理确定附属设施用地,进一步明确配套设施用地规模。其中,《意见》对设施农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农业园区、林业、传统村落和民居等五类用地政策进行了逐一明确。《意见》的亮点之一,深入挖掘农业农村发展用地潜力,通过盘活农村存量集体建设用地、闲置集体建设用地、零星分散建设用地、“四荒地”、新增耕地、林地、闲置农房等七大资源,在增量上找出路。农村存量集体建设用地利用: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引入社会资本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发展乡村旅游。农村闲置集体建设用地利用:1、对主城及区县城周边农村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支持通过入股、联营等方式予以利用;2、对偏远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通过复垦为“地票”,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3、鼓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通过规范的民主程序,协议有偿回收闲置的宅基地、非本集体经济组织因房屋继承占用的闲置宅基地以及闲置乡镇企业用地,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管理利用。零星、分散的集体建设用地利用: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在确保建设用地不增加、耕地数量不减少且质量有提高的前提下,可对村庄内零星、分散的集体建设用地进行布局调整,集中用于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市政府明确要求,在实施《指导意见》过程中,要牢牢把握政策底线,坚守“三不能”和“五严禁”。“三不能”:1、不能改变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性质;2、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不能损害农民权益;3、不能以旅游开发为名破坏生态环境。“五严禁”:1、严禁以农业设施为名进行房地产开发;2、严禁在农地上建设或变相建设旅游度假村、高尔夫球场、别墅、私人会所等;3、严禁在承包、租用的农地、林地上建设小产权房;4、严禁在承包、租用的农地、林地上修建永久建筑物出租、出售;5、严禁破坏、污染、圈占闲置耕地和损毁农田基础设施。
我市启动“发展服务型制造专项行动计划(2016—2018)”。近日,我市发布《重庆市发展服务型制造专项行动计划(2016—2018年)》,以价值链为主线,围绕汽车摩托车、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等“6+1”支柱产业,以总集成总承包、个性化定制服务、在线支持服务等为重点发展方向,加快服务型制造新模式和新业态培育,引导企业从以加工组装为主向“制造+服务”转型。《行动计划》具体提出了设计服务提升、制造效能提升、客户价值提升、服务模式创新四大专项行动。《行动计划》的目标是:到2018年,一批规模以上企业初步形成与服务制造相适应的生产制造服务体系。全市50%以上的骨干企业开展服务型制造,企业服务化投入和服务化收入占比提升15%以上;搭建5个以上总集成总承包服务、个性化定制服务、网络化协同设计服务、在线支持服务等服务型制造公共服务平台,孵化2—3个辐射力强、带动效应显著的服务型制造示范园区,实施50个以上服务型制造典型示范项目,培育30家以上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和5家以上服务型制造技术支持和服务商,初步形成我市服务型制造生态体系。为确保《行动计划》的顺利实施,我市将在组织保障、资金扶持、示范引领、智力支持等方面做好实施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