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央及部委改革动态
国务院公布《“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该规划确定了公共教育、劳动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社会服务、住房保障、公共文化体育、残疾人服务等8大领域的基本公共服务清单,每个清单均明确了服务对象、服务指导标准、支出责任、牵头负责单位等。公共教育方面,8项服务保障“学有所教”;劳动就业创业方面,10项服务保障“劳有所得”;社会保险方面,7项服务保障“老有所养”;医疗卫生方面,20项服务保障“病有所医”;社会服务方面,13项服务保障“困有所帮”;住房保障方面,3项服务保障“住有所居”;公共文化体育方面,10项服务助力“文体有获”;残疾人服务方面,10项服务保障“残有所助”。
国务院印发《全面深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该方案明确,上海自贸试验区一要加强改革系统集成,建设开放和创新融为一体的综合改革试验区;二要加强同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建立开放型经济体系的风险压力测试区;三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打造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先行区;四要创新合作发展模式,成为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推动市场主体走出去的桥头堡;五要服务全国改革开放大局,形成更多可复制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的意见》。该意见提出,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突出问题导向,着眼于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扩大有效供给、满足多层次多样化需求。要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坚持营利和非营利分类管理,坚持“放管服”改革方向等原则。该意见从5个方面提出了37条具体可操作的政策措施。一是扎实有效放宽行业准入。二是进一步扩大投融资渠道。三是认真落实土地税费政策。四是大力促进融合创新发展。五是加强监管优化服务。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东北地区与东部地区部分省市对口合作工作方案》。该方案要求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实施新一轮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组织东北地区与东部地区部分省市建立对口合作机制,开展对口合作。该方案强调,开展对口合作是实施新一轮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是推进东北振兴与“三大战略”对接融合的重要途径,也是发挥我国制度优势促进跨区域合作的创新举措。在鼓励支持东北地区与东部地区开展全方位合作基础上,综合考虑相关省市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发展水平以及合作现状等因素,明确辽宁省与江苏省,吉林省与浙江省,黑龙江省与广东省;沈阳市与北京市,大连市与上海市,长春市与天津市,哈尔滨市与深圳市建立对口合作关系。支持内蒙古自治区主动对接东部省市,探索建立相应合作机制。该方案要求,到2020年,东北地区与东部地区部分省市对口合作取得重要实质性成果,建立起横向联动、纵向衔接、定期会商、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构建政府、企业、研究机构和其他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多层次、宽范围、广领域的合作体系,形成常态化干部交流和人才培训机制,在东北地区加快复制推广一批东部地区改革创新举措,共建一批产业合作园区等重大合作平台,实施一批标志性跨区域合作项目,形成一套相对完整的对口合作政策体系和保障措施。该方案明确了推进对口合作4个方面共18项具体任务。
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银监会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制造强国建设的指导意见》。该意见提出,要积极发展和完善支持制造强国建设的多元化金融组织体系。充分发挥各类银行机构的差异化优势,形成金融服务协同效应。通过设立先进制造业融资事业部、科技金融专营机构等,提升金融服务专业化、精细化水平。规范发展制造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稳步推进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开展延伸产业链金融服务试点工作。加快制造业领域融资租赁业务发展,支持制造业企业设备更新改造和产品销售。该意见强调,要创新发展符合制造业特点的信贷管理体制和金融产品体系。合理考量制造业企业技术、人才、市场前景等“软信息”,运用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方式,积极满足创新型制造业企业的资金需求。大力发展产业链金融产品和服务,有效满足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融资需求。稳妥有序推进投贷联动业务试点,为科创型制造业企业提供有效资金支持。完善兼并重组融资服务,支持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实现行业整合。切实选优助强,有效防控风险。该意见明确,要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加强对制造业转型升级的资金支持。
二、兄弟省市改革动态
北京市出台《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该方案指出,4月8日起,北京市行政区域内3600多家医疗机构将全面取消药品加成,统一实施药品阳光采购,设立医事服务费,并对435个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调整规范。根据实施方案,参加改革的医疗机构将全部取消药品(不含中药饮片)加成和挂号费、诊疗费,所有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设立医事服务费。医保对门诊医事服务费实行定额报销,住院医事服务费则按比例报销。
甘肃省印发《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工作细则》。该细则就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列入、移出、公示与异议等作出了具体规定。该细则明确,企业存在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的;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变更或者注销登记,被撤销登记的;组织策划传销的,或者因为传销行为提供便利条件两年内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的等十种情形,由县级以上工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并公示。同时,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统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甘肃)进行公示,并向社会提供信息查询,县级以上工商部门应当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与其他政府部门互联共享,实现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
江西省印发《2017年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要点》。2017年该省集体林改主要任务:在抓好森林保险、林权抵押贷款、林下经济等工作的同时,继续以31个省级试点县(市、区)和赣州市承担的全国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为突破口,建立健全试点形成的“四机制一模式”;继续探索推行林地经营权流转证制度,放活林地经营权,拓展和完善林地经营权能,鼓励支持设区市积极开展市级试点。
四川省启动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第一批有7个试点城市。3年试点期中,试点城市将从财政投入方式创新、科技金融股权融资、科技金融债券融资、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科技保险、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开展先行先试。根据相关要求,将发挥试点城市示范带动作用,及时总结相关经验并在全省推广。
河北出台《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和用地管理改革的意见》。该意见提出,2017年底,该省全市、县基本形成一张规划蓝图,初步搭建起“多规合一”信息联动平台,建立一套运行机制,初步形成“多规合一”的城市规划编制实施新机制。该意见指出,该省各地要形成统一的城市发展定位、发展目标、空间布局、生态环境保护格局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现开发边界、生态保护和基本农田红线、建设用地布局、开发强度协调一致的规划蓝图,2020年,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与土地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相一致,城市用地布局与土地规划相衔接,推进市、县“多规合一”。
兵团本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全面启动。近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联合工作组召开年度第一次成员单位会议。会议听取了第一批脱钩试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截至目前,5家协会已基本完成脱钩工作任务。下一步,3月下旬将开展第一批试点验收评估工作,推动第一批试点工作全面完成。会议审议并通过《兵团本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第二批脱钩总体方案》,兵团本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工作将全面推开,共涉及70家行业协会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