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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申报2018年市级重点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

日期: 2017-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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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发改投〔2017〕1218号


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自治县、经开区)发展改革委(局),两江新区经济运行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现启动2018年市级重点项目申报工作。此次申报的重点项目分为两类,一是2018年计划新开工、续建和完工的重点建设项目;二是2018年开展前期工作的重大前期项目。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重点
(一)符合国家发展战略、重大政策及行业发展方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驱动等的重大项目。
(二)已纳入国家、市级“十三五”规划的重大项目。
(三)支撑“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建设、十大战略性新兴制造业、十大战略性新兴服务业、“6+1”传统产业等重大产业集群,体现本地区发展特色、重点和方向的重大项目。其中,政府投资类项目应为纳入政府投资三年滚动规划,并列为2018年度投资计划的项目。
(四)已纳入2017年市级重点建设项目名单,且2018年仍处于建设阶段的结转项目(需重新填表申报)。
(五)符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其他项目。
需特别说明的是,2017年结转项目原则上均应纳入2018年市级重点建设项目名单(已暂缓或停止实施、剩余工程量或投资量较小的项目除外)。属于《重庆市产业投资禁投清单》范围内的项目不得纳入此次申报范围。
二、申报条件
(一)符合重点项目投资及建设规模的基本要求(详见附件1)。
(二)新开工建设项目已完成或预计2017年内可完成项目可研审批(核准或备案),资金来源基本落实,具备2018年6月前完成初步设计、年内开工的条件。
(三)续建项目的剩余工作量或投资量较大。
(四)申报2018年市级重大前期项目的,原则上应于2019年开工建设。
三、工作要求
(一)抓紧组织申报。市级重点项目是稳投资、稳增长的重要抓手和支撑。请各收文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梳理,按要求填写2018年市级重点建设项目及重大前期项目申报表(详见附件2),于2017年10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含正式文件和申报附表)送市发展改革委(投资处),申报表(电子版)同步发至投资处邮箱。有关汇总情况将提交市政府第十次重大项目调度会通报。
(二)明确责任分工。有关市级部门、区县及单位应负责本领域、本区域项目梳理、筛选及申报工作,项目名单经市政府审定印发后,做好相关项目月报信息填报工作。
(三)信息规范完整。各单位可登录重庆市投资项目在线服务监管平台(电子政务外网网址:http://23.99.20.127:8681/cq-web)完成项目信息填报后(登录用户名及账号详见附件3,密码另行通知),自动导出生成申报表,或通过市发展改革委官网“投资服务”栏下载申报表格式并填写相关信息。为便于项目信息的分类汇总,请务必严格按照填表说明等要求填报项目信息。
(四)按轻重缓急排序。同一行业类别(如“铁路”)的项目按实施优先顺序依次填报。
业务联系人:刘富涵 67575091,龚凡云 67575088,传真:67575092
平台联系人:陈骞 67575096
电子邮箱:市发展改革系统内网投资处邮箱(供区县发展改革委申报使用)、cqfgwtzc@163.com(外网)

附件:1. 市级重点项目申报目录及条件.xls
2. 2018年市级重点项目及重大前期项目申报表.xls
3. 重庆市投资项目在线服务监管平台系统账号.xls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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