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渝发改规范〔2023〕1号
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两江新区经济运行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改革发展局、万盛经开区发展改革局,有关单位:
经研究,我委决定对《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水利局关于〈重庆市水资源管理条例〉中涉及水电开发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渝发改法〔2004〕1395号)、《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水电开发权出让实施细则的通知》(渝发改法〔2007〕1071号)等2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不再施行。
特此通知。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